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招聘1名劳务
2023-12-20 23:45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2023年12月)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任职部门+姓名+专业”;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我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验、相关专业资质与报考岗位进行匹配筛选,原则上按岗位拟聘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人员参加考试,未入围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考试分笔试或面试环节。笔试以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要内容;面试以了解招聘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和业务能力为主。

  考试时间:在报名期间,我局可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随时开展招聘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我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对通过考试人员的拟录取对象进行通知体检,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入职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