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关于开展《亳州市华膳楼
2023-12-20 00:15

  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关于开展《亳州市华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楼、2楼项目)和荣徽·璟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技术指标复核中介服务项目的询价函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采购

  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关于开展《亳州市华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楼、2#楼项目)和荣徽·璟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技术指标复核中介服务项目的询价函

  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关于开展《亳州市华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楼、2#楼项目)和荣徽·璟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技术指标复核中介服务项目的询价函

  按照单位工作安排,我院开展《亳州市华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楼、2#楼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亳州荣徽·璟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技术指标复核工作。两个项目总建筑面积89623.18㎡,现将以询价方式选择一家中介服务单位,请有意向参与的公司报价。

  (一)项目名称:《亳州市华膳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楼、2#楼项目)和亳州荣徽·璟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技术指标复核中介服务。

  本次参与询价中介服务单位必须属于网上超市中介服务规划技术指标复核库成员单位。

  (二)本项目实行总价报价,询价控制单价按照0.2元/平米执行,控制价不得超过1.79元;

  (三)询价方式采取市公管局网上商城方式,按照50%-60%费率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其最接近并小于有效价格的平均值为最优报价,其复核成果价格均以竞价的最优报价为准;

  规划技术指标中介服务费用以本次报价为准,由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审核成果后最终支付。

  (二)中介服务机构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30前递交或寄送到亳州谯城区光明路133号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二楼规划技术服务科。

  (三)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概不受理。

  (一)按照符合询价函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成交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在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二)供应商认为本询价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