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小刊|规划行业信息精选(2023年10月上)
2023-12-14 15:37

  规划小刊|规划行业信息精选(2023年10月上)本文原载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小刊》,内容为近期的要闻、行业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专栏、城市更新专栏、城市体检专栏、行业信息、法规动态、技术规范、学术动态、新闻广角等栏目,以供参考。欢迎大家订阅和咨询,订阅方式可发送至会员部邮箱

  9月16日出版的第18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主席习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文章强调,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文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作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决策,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格局性变化。文章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9月25日,全球可持续交通高峰论坛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出席开幕式,宣读习主席贺信并致辞。何立峰强调,交通是经济的脉络和文明的纽带。何立峰指出,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

  9月17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建设报社承办的第二届中国—东盟建筑业合作与发展论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本届论坛以“开放合作 互利共赢 共享中国—东盟建设领域合作新机遇”为主题,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思想,深化中国与东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交流合作,共谋中国—东盟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未来发展新方向。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强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执法司法衔接,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保护合力,全方位筑牢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意见》强调,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动良性互动,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保护合力,对于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具有积极意义。《意见》提出,各级检察机关和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进一步拓宽交流渠道和方式,建立经常性、多样化的协作机制,明确线索移送、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专项、调查取证、专业支持、案例发布等方面的具体协作内容,建立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意见》要求,规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意见》还就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行政公益诉讼协作保障作出规定。各级检察机关和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强组织保障、业务交流和宣传引导,不断巩固协作成果,扩大协作影响。

  重庆市近日印发《2023年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增补计划》,增补徐悲鸿艺术街区城市更新项目、长安四分厂城市更新项目、长寿区渡舟老街城市更新项目等12个项目为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这些项目计划今明两年内开工。据了解,近年来,重庆大力推进以“两江四岸”为主轴的城市更新,并以点带面,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超过200个。

  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从管理职责、划定程序、调整情形、监督管理等方面对16条原文作出修改。《条例》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四种调整情形。除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情况确需调整的情形外,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边界发生调整的、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拟转采矿权以及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调整的情形均涉及其中。

  原则同意《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规划是江西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泰州市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以及宿迁市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6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这是全国首批正式批准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要求,6县(市)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批复明确,6县(市)要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会同36家相关责任部门梳理形成了《〈北京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工作台账》,按照“五个友好”细化分解形成137项年度具体工作目标。其中“政策友好”14项,“服务友好”42项,“权利友好”15项,“空间友好”26项,“环境友好”40项。

  近日,《闵行区综合交通规划(2022-2035年)》正式发布,提出“主城区交通与空间融合”的闵行方案,这也是上海首个区级发布的综合交通规划。闵行区在现有交通框架的基础上,强化一体化枢纽、两张骨干网、三条区域廊道并统筹多个系统,形成“1+2+3+N”的综合交通总体规划布局。目标是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实现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本次《规划》聚焦重大战略支撑和重点民生保障两大方面。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正式施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制定实施,对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3部门联合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指南主要包括总则、工作内容和技术路线、技术方法、质量控制、更新重点区划定成果等内容。指南中的工作内容主要在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包括保护类区域划定和管控类区域划定。本指南适用于省级行政区域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地市级、县级及其他行政区域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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