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十篇
2023-12-16 16:40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十篇方案中标并不意味着方案的完善。通常情况下,自招标文件公布至提交方案,留给设计单位的有效设计周期不会超过40天。同时,依据招投标法规,招标期间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除“答疑”之外不能进行其他方式的沟通,因此,在有限时间与有限交流的前提下,要求设计单位拿出能够充分领悟建设单位意图、完全满足建设需求的方案是不现实的。

  目前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复杂建设项目,面临功能、交通、环保、景观、法规等越来越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条件和设计约束,在缺乏建筑设计方案雏形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很难提出明确详细的设计要求,其在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功能需求、建筑风格的描述往往是模糊的或是框架的。因此,在明确中标方案后,应该基于中标方案的建筑布局,对各项技术要求、功能需求及设计约束进行逐一细化、优化和协调,并最终落实和确认。

  中标方案仅为一家单位的设计成果,其设计思路的局限性在所难免。而设计招标过程中,少则三家,多则十几家单位参与设计,各投标方案的设计手法、设计亮点对开拓建设单位和中标设计单位的思路是有价值的,可以在设计方案优化阶段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充分借鉴其他投标方案的优点,对中标方案进行优化完善。鉴于这些情况,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复杂建设项目,方案优化工作已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工作程序和环节。建设单位要摒弃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可有可无的思想误区,在设计招标结束后不要急于展开后续设计,而要发挥各方优势,对中标方案进行充分的优化和深化,使各项功能指标及技术措施更为合理,建筑风格定位更为准确,造价与运营成本更为经济,并为后续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环节提供科学、系统的工作依据。

  建筑设计方案优化的初衷往往都是好的,但是否所有的优化工作都能够实现目标呢?一些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虽然投入了大量精力、时间进行方案优化,但由于工作方法不当,往往出现调改了一个地方,却引发更多相关问题的现象。经过反复调改,却发现不是对中标方案进行了“优化”,而是丑化、劣化了原有方案,甚至颠覆了中标方案,轻者延误了工期,重者则造成工程建设管理的重大失误。

  因此,为了实现优化目标,达到理想的优化效果,在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过程中,如下几条原则是应该严格遵循的:

  优化不成反遭劣化的原因可能来自多方面,但非专业因素过多地干预甚至主导优化过程是其中一项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建设单位的参与热情或领导的主观意愿不知不觉中影响或压制了建筑师的创作空间;另一方面,中标单位也常常存在任务完成式的被动工作心态,“既然已经中标了,业主单位说怎么改就怎么改吧!”结果是系统思考不足引发更多的问题,造成方案的劣化。虽然建筑设计方案优化是一项需要多方参与、博采众长的活动,但同时,也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为确保优化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来自各方面的的意见与建议必须要经过建筑师的整理、甄别与过滤后,通过专业的设计手段与技术举措加以落实。建筑师要摒弃任务完成式的消极态度,积极承担起方案优化的主导责任。同时,建设单位要给予建筑师以充分的信任与授权,并在工作程序、机制上给予保证。

  设计招投标制度对中标方案的法律地位是有明确规定的,且大型重要项目的中标方案一般都经过了建设单位高层领导的认可,所以不能敞开来优化,而是应该充分挖掘、识别、提炼出原有中标方案的亮点,在保持原有方案精髓的基础上开展设计优化工作,切忌进行颠覆性的修改。

  由于中标方案大多为概念设计深度,在设计方案优化阶段,应采取自顶向下的优化策略,优先着力于宏观与总体层面上的要素,重点关注于本阶段必须完善与决策的重要事项,避免过多、过早地陷入局部细节问题中。

  那么,在建筑设计方案优化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要素有哪些呢?通常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建筑的文化特质与内涵,广泛涉及到历史、文脉、民族、地域风情、风格定位、建设单位的组织文化等诸多方面,且往往难以用明确的语言来加以表述。对文化要素的正确把握与合理表达通常是建筑设计的难点之一。中标方案能得到评标专家的认可,一般会在文化要素的诠释方面有独到的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已全面到位。在方案优化阶段,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均应对文化要素给予充分关注,并通过反复的沟通与论证,以准确把控建筑的文化定位与建筑格调。

  在招投标之前,由于尚无建筑方案雏形,建设单位对功能需求的描述往往是粗线条的,大量技术指标尚有待细化与明确。因而,在方案优化阶段,需要基于中标方案对功能要素进行梳理,并逐一验证落实。同时,力争通过功能集成,碰撞、激发新的想法和创意,使功能更趋完善与优化。

  目前成本指标已成为限额设计的一项硬性约束,必须加以严格控制。然而,在投标阶段,设计单位的关注点集中在建筑专业,建筑估算往往仅能达到匡算深度。在方案优化阶段,需要结合具体的中标方案,对建筑成本要素进行分析,并基于成本限额指标对功能、材料、结构形式、技术标准等进行全面优化与协调。基于倒三角工作法的建筑设计方案优化模式。“倒三角工作法”是作者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提出的一种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工作模式。下面将结合某总部办公大楼建筑(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设计方案优化的具体案例,对基于倒三角工作法的方案优化模式进行介绍。

  基于倒三角工作法,在优化过程中,沿倒三角逆向而上,首先从位于“倒三角”最底层的功能要素入手,依据功能使用的合理性,结合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在保持对称性的基础上,将其功能布局从“东西分区”调改为“南北分区”。进而,从文化要素入手,在保证其立面肌理的基础上,对立面色彩、幕墙比例进行优化,使其更符合该企业的文化定位。之后,从绿色环保节能出发,对通高中庭进行了内部尺度的优化。而对于专家和领导普遍认可的五段式体量关系,则作为方案的重要特质原汁原味地给予保留。依据上述工作模式,建设单位编制的“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大纲”,各项调改要求明确、全面,且设计单位接受度、参与度很高,双方共同组建成为一个工作团队,将优化工作开展得系统而顺畅,并在短时间内实现了优化目标,优化成果得到专家和领导的一致认可。

  在目前勘察设计招投标的法规环境下,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工作已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科学的工作方法能有效提升优化效率,达到优化效果。本文对建筑设计方案优化的原则、要素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基于“倒三角”工作法的方案优化模式,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与概述。

  第二条市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附属设施(含建筑墙体、门窗、入口、屋顶以及附属建筑等部位)、构筑物、外立面装修、屋顶广告、墙面广告、建筑物夜景照明等建设活动的建筑景观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建筑景观是指建筑物的外部形象,景观管理是对建筑物风格、造型、色彩、外墙材质、建筑物夜景照明、附属广告、空调室外机设置位置等构成要素的管理。

  第四条市规划与建设局主管市区建筑景观的规划管理工作,各区规划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景观的管理工作。

  建筑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市容园林管理部门应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规定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景观设计应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其风格、体量、形态、色彩、外墙材料等景观要素。

  广告设置方案、夜景设计方案应符合《**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规划》、《**市中心城区城市夜景景观照明规划》。

  (一)在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时,依据城市规划,综合考虑景观因素,合理确定建设项目选址。

  (二)规划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划,对建筑景观提出规划意见,在核发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时明确建筑景观规划控制要求。

  (三)建设单位上报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时需附彩色效果图和夜景照明效果图;重要地段的重大项目还需报送建筑设计方案模型,效果图和模型均应反映相邻区域一定范围的真实环境。

  设计文本中应提供空调室外机、屋顶广告、墙面广告、门头装饰的立面布置位置、尺寸等相关设计资料。

  (四)规划管理部门根据规划设计条件组织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建筑景观的相关内容进行专项审查,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属城市规划专家组评审的重大建设项目,建筑景观内容将纳入专家组评审范围,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五)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上报经审查同意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彩色效果图。

  第七条建设单位必须按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及其建筑风格、造型、色彩、外墙材质等景观要素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

  确需变更的,应将改变方案重新报规划管理部门,由规划管理部门按照该方案的审定程序重新审批核准。

  第八条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在其施工现场,将审批核准的建筑彩色效果图予以公布。

  第九条规划管理、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等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发现建设单位未按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所确定的景观要素进行施工的,要及时给予纠正。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时,应将相关资料及实景图片一并报规划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应将建筑景观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竣工规划验收。

  其他相关部门以审查同意的建筑设计方案彩色效果图及相关的设计图对屋顶广告、墙面广告、门头装饰、夜景灯光照明等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擅自改变批准建筑景观要素进行施工的,规划管理部门应责令其进行整改后方可验收,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对擅自更改建筑景观的行为予以处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大、中城市建设不断和世界接轨,由之前的封闭、统一 形式到个性化、潮流化、国际大都会发展的过程。对于我国城市的建筑设计、规划、决策以及到具体实施不能照搬国外的发展经验,应当考虑自身的现状,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创造符合本城市发展的建筑设计。因此在我们对于建筑设计方案和城市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时,必须要准确掌握城市的特征,积极创造出鲜明特色,独特新颖并具有新创意的建筑艺术作品,为城市的特色形成加上闪亮的一笔。

  21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发展较为迅速,人口不断的涌入城市,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人们在城市的建设和规划中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建筑设计的合理设计与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同时也是建筑设计的根据。城市总体设计就是在城市的较大空间范围里所实施的美学组织及功能,它是建筑设计过程中的框架及指导者,然而却不可以替代个体建筑的设计。

  建筑设计有其独特性的功能作用,具体表现在深化城市规划和指导实施。一般情况下,建筑设计结合设计方案和方法,增强城市的形象,加强城市空问与物质形态的联系,使城市的各组成要素得到交辉相应,自然天成。所以城市设计借助建筑设计这一“桥梁”,使城市中的建筑在空间和功能上更好地反应城市规划意图。每个城市应根据城市的实际发展情况,采取整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的方案,逐步开展城市规划阶段的各项工作。让建设设计指导城市的规划建设,反过来城市规划来促进建筑设计的发展。

  现代城市面临的一系列工业园问题,工业园产生的环境污染损害城市的形象,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有效、合理解决工业建筑设计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应采取如下二个方面的措施。其一,处理好工业建筑与城市的关系,需结合工业建筑设计应与城市设计理论;其二,严格的审查和科学的论证工业园的选址,对于生产规模大、污染严重的大型企业,要分时段,分地点逐步外迁;对于影响较小的小型企业,应限制其发展,敦促其技术改进。

  工业建筑设计必须符合时展的要求,彻底贯彻可持续性发展战略。首先工业建筑采用节能设计,如发展被动式能源利用技术。其次,建筑设计的思想上,有机的整合建筑物、人、外部环境的协调关系,使工业建筑不仅满足生产的功能,还要满足劳动者享受生产生活的功能。最后,必须重视对落后、旧工业建筑的改造和再利用。

  工业建筑设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也应创造宜人、优美、时尚、有文化内涵的建筑空间及环境。工业建筑同样是一件艺术品,要充分表现其文化内涵。所以,工业建筑设计时引入人文环境因素,重视对场所性,创造性的表现,使其具有个性化的表现欲望。

  生态建筑设计的重点在于注重环境, 环境协调, 个性化。生态建筑设计重点在于突出自身形象,使静态的建筑更好的地融入生活的环境。生态建筑设计应注意如下二点:其一,熟练掌握设计尺度,灵活、多变的运用建筑设计中的平面设计、立面造型与周边环境,充分体现建筑功能,同时使建筑物的空间、地形、地貌有机结合,创造出具有独特个性,观赏性的设计;其二,综合利用各种设计手法、造景手法, 使整个建筑物在搭配上错落、疏密有致,与周边环境相呼应。

  内容空间绿色设计的目的是使生态建筑外部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呼应,促进和谐统一。 室内空间通过引入绿色理念,使生活环境更加清新怡人,使人和自然融为一体。室内绿色设计考虑的三个方面:1)加强室内外空间的联系:增加室内外的通透,使室内的空间和室外的空间相连;2)把室外景观引入室内:让室外的自然环境贴近起居生活,把室外的生态景观引入到室内空间,使室内的小环境变成外面的大气候,这样不仅增添了生活的情趣, 又亲近了大自然;3)室内装饰生态化:室内设计小品、装饰壁画设计等与自然紧密联系。

  生态建筑设计的环境协调观即建筑物与周边环境要相协调,相适应。设计方案应从以下三点着手:1)根据实际环境,设计方案体现因地、因时、因景制宜的思路;2)合理、恰当地协调因建筑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经济利益; 3)坚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处理新、旧建筑的矛盾,合理预测和控制矛盾产生的影响。

  生态建筑贯彻了可持续发展战略, 人们在生活生产中不断的地认识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与环境的持续发展相结合,有效的利用资源和科学的控制环境污染。建筑设计要充分利用自然中的可再生能源, 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 获得适宜的居住环境。

  为了有效推进建筑设计方案管理的法制化,关键措施是把建筑设计方案管理的过程纳入严格,规范的制度化。健全完善三个机制来保证制度化:1)改革运行机制,使规划管理的程序纳入法制管理的道路,提高管理效率;2)完善约束机制,建立完善的项目承办责任机制和违法追究的制度;3)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办事制度,增强规划管理的透明力度,并使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群众监督相互结合起来,以防止执法者徇私枉法。

  建筑设计方案管理中涉及到相当繁多的具体技术标准以及相关规范,其中很多规范是通过专业部门,专业人员严格的科学测算、缜密论证、实地勘探以及反复修正不断健全完善而形成的,一旦颁布就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一定切实的履行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不能有一点的纰漏。如果在规划与管理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的时候,出现有不符技术规范标准的,坚决不予批准。

  [摘 要]在当今城市建设中,城市设计和规划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是保证城市持续发展的基础。对于城市建设而言,城市建设的步伐和特征都是以建筑设计

  体现出来的,提高建筑设计水平是最有效、最合理的城市规划创新途径。本文从建筑设计方案对城市规划的作用入手分析,探讨了城市设计方案的规划及管理特点。

  进、相互协调,从而构成了多姿多彩的城市文化。因此,在城市建设中,这三个元

  要充分了解项目地区的生态环境、空间环境、风向、日照、历史文化、水文地质、

  [1] 陈宝伟,方案设计在建筑设计中的重要性[J],科技传播,2012年06期.

  [2] 张建,关于现代城市建筑规划设计的几点思考[J],科技创新导报,2011

  任何行业都有自己相应的行业标准,法律法规,做住宅区规划的设计行业也一样,有自己的相关标准,目前,做住宅区规划设计常用到的法规、规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住宅建筑规范》《住宅设计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这些是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的基石,是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要求,任何违反上述要求的规划都是不合格的,是违法的。

  各个地方的生活习惯,发展水平是不尽相同的,甚至可以说是大相径庭,因此,在地方上,往往制定了一套适合各自的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片区规划等指导性文件,《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关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地方性要求以及规划设计条件等具体规划要求。这些,可以说是法律法规的进一步阐述,我们也必须遵守。城市的总体规划、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片区规划规定了地块的性质以及城市的发展方向,划定了公共用地,住宅用地,绿化用地,道路用地的范围,规定了各地块的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总体高度等。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条例则具体的阐述了城市规划要求的执行标准,如建筑退距、日照间距、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道路标准等主要的技术要求,并对规范中部分未明确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计算方法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规划设计条件则详细规定及规划了规划地块的日照标准、建筑层数、建筑退距、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总体高度以及建筑控高等,有的甚至详细规定了区内建筑的立面风格,高低层建筑比,公建及住宅用地比,停车位等,它们是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的重要控制性指标,对小区的整体设计有着明显的调控作用。除上述有明确条文规定的部分外,各地往往还有一些城市通行的习惯性做法或未写进条例的补充条文的规定,这也是城市对住宅区规划设计的限制,如住宅不允许做东西向,每栋楼座单元个数不准超过三个,50m及以上道路两侧沿街不准设计住宅,建筑单体长度不超70m,主要道路沿街住宅立面必须公建化等等,每一条都对一个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有着重大影响,因此,充分了解城市的制约,是一个规划成败的重要因素。

  场地是项目落实的具体场所,是项目的载体,具体包括场地所在地的气候、气象,场地的地形地貌,现状情况及周边的环境条件,配套情况等,它们也是影响规划设计的重要因素。它有可能是高差很小的平坦场地,也有可能是高差很大的坡地。地块内有可能有土堆,沟溪,水塘,孤石等看得见的限制,也可能有古井,溶洞,断层等看不见的障碍。有可能有地上的高压走廊,微波通道,也有可能有地下的城市主要管线,沟渠。有可能有文物,古树等需保留和保护的人文景观,也有可能全是无保留价值的平房,拆迁后能一马平川。周边有可能无建筑物,也有可能布满建筑物。周边建筑物有可能对日照要求很高,也有可能对日照要求较低。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区别对待,根据不同的场地情况采取不同的设计方法,进行多方面的权衡比较,不能一上手就按空无一物的平坦场地设计,或是不看周边条件,随意布置配套,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返工或造成浪费,化不利为有利,因地制宜,创造出最适配地块的规划方案。

  由于住宅小区规划往往是一个短期规划,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因此,在方案设计过程中,参与方也较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开发商,开发商是设计师的甲方,业主,也是规划方案从图纸变为现实的具体实施者,规划设计成果的拥有者,在整个规划设计过程中,拥有极大的影响力和发言权,很少有开发商将整个项目的设计工作全权委托给设计院而自己不对设计进行干预,无法取得开发商认可的规划方案,最终只能停留在纸面上,因此,开发商的意志是规划设计环节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对于一个开发项目而言,开发商最注重的,往往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规划方案漂亮与否,评判规划方案好坏的标准也是从地块利益最大化出发的,因此,在设计过程中,经常会提出一些设计师很难接受的调整意见,这个时候,就需要设计师对开发商的思路进行引导,逐渐让开发商来认同你的观点。这个过程,如果成功,规划就朝着设计师想象的方向发展,如果失败,则只能按开发商的思路办,毕竟,设计院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开发商的,不可能离开开发商意愿去构建一个空中楼阁。另外,在规划方案的报批过程中,规划管理部门要参与其中,规划管理部门也会有自己的意见,它们的意见往往是从城市整体角度来考虑的,因此,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的最终结果,往往是一个集中了设计师,开发商以及规划管理部门意愿的杂交产品,是各方最终妥协的结果,而不光是设计师心目中的方案。

  很多时候,我们的规划设计方案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遇到了困难,比方说,在规划设计阶段,有些设计师为了图面效果或是取悦甲方,故意将地下车库坡道在地面开口段画得很短,贴着楼边,十二三米就下去了,很省地方,看似很合理,到了施工图阶段,一计算长度,20m都不够,这时,车道开口会将小区主干道都截断了,这是个大问题,最后不得不将小区入口高差加大或是调整规划,甚至因此重新走报批程序,给项目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或损失。有些时候,由于规划方案设计者经验不足,在规划设计时,建筑消防间距留的太小,刚满足最小防火间距或排布格局不利于建筑消防扑救面的设置,设计地下车库时未考虑出地面楼梯刚间,在地库上规划的配套用房未考虑地库柱网等,这些看似不起眼的问题,在方案转化成施工图时,往往成为了项目的致命因素或给项目带来了巨大的设计难度。因此,适当的施工图设计经验和实践经验,对方案设计者来说是必要的。另外,设计者还应具有一些基本的施工组织意识,在规划设计时,应考虑整体排布方式是否便于施工的组织与管理,特别是对成片的、大面积的住区,进行机械化作业时,更应当注意各建筑项目的间距和建设程序的设计,以便能有组织地顺利完成施工。

  1、《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函(说明用地基本信息、报建情况、建设情况、申请的原因、申请依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和现状照片。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5、其他指定提交的材料。根据申请事项还需有: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复函);(2)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立项批文;(3)总平面规划图;(4)建设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如水源保护区)内、或属有污染的工业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有环境影响评估意见;(5)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交通枢纽以及引发交通量较大的项目,应有交通影响评估意见;(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复函)中要求有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7)农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还应有市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2、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有:(1)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立项批文;(2)已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3)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总平面图。3、通过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招标、拍卖、挂牌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市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市国土部门招标拍卖挂牌的确认文件;(3)市国土部门招标拍卖挂牌文件;(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4、旧城(村)改造项目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旧城(村)改造合同(协议);(2)市改建管理部门、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拆迁面积的核准文件。5、历史用地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建设用地的历史资料(如已取得的产权证明,或市国土部门的确权文件);(2)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审批要求: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市政工程,均须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是该证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梁、隧道、轨道、城市给水、排水、防洪排涝、电力、照明、通信、电视、油气管线、环境卫生等公用设施工程。

  (二)审批文件内容:1、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许可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委托人身份证。4、申请人身份证明。5、有效计划立项批文。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应有以下相关文件:1、申请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需有:(1)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其中必须有绘制在1/500(或以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批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平面设计图;管线工程施工设计图,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道路平面设计图上;长输管线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2)该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会议纪要。(4)历次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意见。(5)电子图件及其他需要的资料。(6)管线工程涉及河流、桥隧、公路、铁路、港口、机场、通讯设施、电力设施、军事设施等用地,应有有关技术条件计算书及相应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7)敷设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管线工程,应有安监部门的意见。2、调整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还需有:(1)要求调整的情况说明(包括调整原因及要求)。(2)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3)有关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调整或管线工程规划调整的批准文件或会议纪要。(4)调整工程涉及其它专业管理部门的,应有专业管理部门意见。(5)调整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其中必须有绘制在1/500(或以原要求一致)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平面设计图;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道路平面设计图上;长输管线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6)电子图件及其他需要的资料。3、调整规划路口还需提供:(1)要求调整情况说明(包括调整原因及要求)。(2)绘制在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路口调整方案。(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相关变更文件。

  三、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审批建筑工程施工图,含临时、变更)

  (一)审批要求: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均须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是该证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的审理包括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和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批两个阶段。

  (二)审批文件内容:1、在方案设计阶段提供的全部资料。2、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4、1/100建筑施工图及相应的电子文件;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附按文件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总平面图。5、根据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跨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直接进入建筑施工图报建阶段的,应有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需初步设计的项目,附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6、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并说明调整原因。7、电子报批光盘资料。8、其它材料。

  (一)审批要求:建设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委托市规划主管部门认可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测量,竣工验收测量一般应当在工程完全竣工后进行,但隐蔽性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之前进行。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应当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责令改正或依法处理后再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接水、接电、供气及房地产权证。

  (二)审批文件内容:1、《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验收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身份证明。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批准的施工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6、批准的总平面图。7、《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册》、《市建设工程验线记录册》、《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8、经市测绘大队确认同现状一致的建筑竣工图一套。9、市政工程按施工图内容附隐蔽工程覆土前验线测量记录及完工后工程控制点坐标、标高复测资料。10、电子文件及其他需要的材料。

  (一)审批要求:建设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委托市规划主管部门认可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测量,竣工验收测量一般应当在工程完全竣工后进行,但隐蔽性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之前进行。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应当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责令改正或依法处理后再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接水、接电、供气及房地产权证。

  (二)审批文件内容:1、《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身份证明。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7、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8、《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册》、《市建设工程验线记录册》、《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9、经市测绘院确认同现状一致的建筑竣工图一套。10、土地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11、竣工各立面彩色照片、实际使用外墙材料的色彩和材质说明。12、电子文件及其它需要的材料。

  (一)审批要求: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

  (二)审批文件内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1、《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请表》。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或市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4、建设用地批准书(市政工程不需)。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涉外安全审查意见表。7、市整顿办意见(房地产项目需要)。8、不可撤销支付保函;9、监理合同。10、施工合同。11、白蚁预防合同。1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1、本市监理企业提交项目总监手册。2、外来监理企业提交备案证明。3、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证书。4、送样见证人证(须是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驻工地监理员)。施工单位提交的文件:1、安全员、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2、不可撤销履约保函。3、不可撤销工资支付保函。4、注册建造师证书。5、外来施工单位提交备案证明。6、安全生产许可证。7、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建设工程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的封面及相关汇总表(附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电子文档)。8、《市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一)审批要求: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造、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已经通过规划、消防、建设等有关部门验收许可使用。

  1、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各项建设工程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在1:500数字化地形图上做两套以上的平面规划方案设计。提交平面规划方案必须按照容积率:多层建筑1.0—1.5,高层建筑1.0—1.8;建筑密度:28%—32%;绿地率不少于35%;公共规划绿地广场不少于15%;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64;机动车车泊位按设计总户数的30%—50%进行规划设计。

  2、严格规划审批程序。建设单位必须提供三套建筑物立面效果图方案,方案报齐后由县建设局邀请政府主管领导,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按照初审意见修改后,报请县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领导小组审核,并以专题会议纪要下发审核意见(包括建筑面积、容积率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议纪要审核后的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和立面效果图进行实施。

  3、严格建筑市场的准入。进入县建筑市场的开发公司资质不得低于三级开发资质。

  4、严格建设项目开工前期手续。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办理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招投标和施工许可证等各项建设前期手续,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的招投标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工作暂行规定》文件执行。各开发小区室外供热管网需经建设局组织开发公司、供热公司和专家评审,开发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规划部门在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按照审定规划方案定位放线,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工放线,否则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5、施行监理市场准入制。建设局在全区选定资信度高的10家监理公司,签订准入协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公司必须在建设局签定准入协议的10家监理公司内选定。同时,对选定的监理公司实行动态管理,选优汰劣。

  6、严格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检测抽检必须委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监理公司进行工程见证取样试验必须委托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

  7、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足额缴纳工程中标价20%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建设局方可核发施工许可证。缴纳确实困难的建设单位至少要缴纳4%的现金,其余部分可以抵押住宅等有效资产,并签订抵押协议。建设单位在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积极配合或无能力支付情况下,建设局可以委托拍卖其抵押资产用于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

  现代化的大都市、平凡乡村、特色的景区,无论是哪一个区域先映入人眼帘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建筑物。一个夺人眼球的建筑物就是一个地域或国家的代表。那么如何设计出这样的建筑物呢,这就需要理清楚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两者的关系。

  建筑规划是一项在区域内整体考量的工作。主要包括建筑的选址,整体的布置和其他建筑物的协调等等。建筑规划包括了建筑物整体、专门的部分。其主要目的是最大程度发挥出建筑物的功能作用、避免与外部或者内部产生矛盾。

  建筑设计就是一个方案设计,建筑物的设计者的第一要务是设计出该建筑物的实施方案。设计过程包括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的施工配合等,最终方案成果通过图纸和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方案设计阶段主要是解决“形”,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是考虑如何把“形”呈现出来。所以说,建筑设计其主要目的是将业主的想法呈现出来以及解决建筑物的构造及实施难题的过程。

  建筑物的成形是设计的目的所在,建筑物的功能则是建筑规划的具体体现。所以建筑规划是建筑设计的前提和基础所在。一份完整的设计方案是在规划的基础上设计出来的,设计人员设计方案需要规划者的配合。建筑物在建筑施工完毕交付使用后还有一定的使用年限,这其中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问题设计师都要尽可能的考虑到,这样的设计出来的方案才是完整的。一个建筑设计单凭建筑设计师来完成是不完整的,他需要规划师从建筑物规划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这样才不会受到固定思维模式的限制,才能全方位去看待问题。最终形成一份合理的设计方案。

  建筑规划如何体现?体现在哪里?就是体现在设计方案中。建筑物的规划是对建筑设计大方向、整体功能的初步设想,具体的施工依据还是设计方案。可以说设计方案就是对规划细化,就是从规划的要点拓展到实施细则整个“面”。例如建筑规划首先应该依据建筑物所处地域环境对建筑物的功能用途进行定位,而设计师者则是对建筑物内部的功能区做大致的划分,每一个区域进行设计。比如:大到楼梯间、电梯间的位置、卫生间位置及布局,平面功能的划分,小到餐厅餐桌椅的摆放,墙面的颜色等等。所以建筑规划出建筑物的点,建筑设计有一点开始延伸到其他位置最终形成一个实体的建筑物。

  虽然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是两个名词概念,但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完全割裂开来的。甚至有的时候设计者前期也会进行建筑规划,两个工作一人完成。总的来说两者是各有不同侧重点但是又有一定的融合重叠,所以它们既是相互对立的又是相互统一的。

  不论什么样的建筑物最终都是要交于使用者使用,这是建筑物存在的意义。但是目前不论出于何种原因设计者和使用者的沟通交流并不很好,设计在制定设计方案时对使用者关于建筑物的要求并没有做到尽职尽责的征求。导致一些建筑物竣工后使用者不是十分满意。甚至出现一些质量性的问题进而影响到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建筑物的规划作为建筑物的设计基础不是可有可无的环节。一个合理的规划再加上很好的设计才是一栋建筑物的建筑施工的可靠依据。但是有些设计者和规划者之间协调不到位,或者不进行沟通,最终导致建筑和整个地区发展方向不相符,或者和周围的建筑物、环境格格不入,最终影响到整个地区的发展和规划。

  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需求总是和物质文化相对应的。目前我国人民的物质需求已经基本得到满足,但是某些方面的精神需求还亟待满足。对建筑物在精神层次的需求就是其中之一,目前我国的设计者设计方案总是倾向于共性层次,忽略看建筑物所要传达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境界,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说设计方案是建筑物施工的说明书,那么资金就是整个过程的动力。没有资金支持一切都是纸上谈兵,资金不充足就有可能半路夭折,资金过多会造成浪费。所以对资金的预算很关键,资金的不精确会造成一系列不良后果。目前我国建筑设计行业由于专业技术和市场不良习惯的影响到时筑物的资金预算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明确建筑设计的目的所在,切实考虑到使用者的实际需求。对此设计者可以就建筑物提出一个初步的设想然后通过网络、群众性会议、热线电话、意见箱等的形式来征集建筑物使用者的意见和对于初期方案的看法,之后通过对意见建议的处理得出大多数使用者的需求,将结论和设计方案合理的结合起来,从而基本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建筑物的规划是设计的第一部,将规划和设计方案合理的结合才能确保设计和大环境的相符合。建筑物的使用毕竟是一个很长的时期,所以建筑物在设计时必须考虑到这一时期出现或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对此进行充分的准备。例如:建筑物整体管道的更换,就必须在设计时留足充分可操作的空间。这就需要在最开始的规划的点上进行留空。所以设计者一定要和规划者协调好,充分结合两者的观点,在一开始就扎实打好方案的基本功。确保规划和设计两者之间没有矛盾和冲突。

  人民群众的需求是不断发展变化着的,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任何事物。行业在发展,需求在上升,自身能力水平也要不断提升。我国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前景很好,但是建筑设计、规划者的水平需要提升。有的规划者、设计者专业技能不到位,有的是很好的学科专业背景但是不能很好的立足实际结合国情。对此,首先要逐渐严格建筑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取得,严格把关、考核,大力培养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设计、规划从业人员,大力发展本土特色、突出自我。

  资金是确保任何环节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对此,设计者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确保对每一个部分资金和准预算,并且坚决杜绝一些市场“潜规则”,通过正规渠道达成自己的目标。尽量做到:不短缺、不浪费、走正道、相信自己。用充足的资金给建筑的从规划到设计再到施工最终完工投入使用形成最坚实的护盾。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建筑设计和建筑规划在概念、对象、目的上的不同之处,以及两者之间各为基础、载体的交叉关系。并且文章分析了两者之间存在的不协调之处,并依照问题所在一一对应提出解决的对策。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处在大力发展上升的阶段,我们应该发现我们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改正,为行业的快速发展挪开绊脚石,让一切顺利前行。

  [1]周金凤.建筑设计与建筑规划两者之间的关系[J].住宅与房地产,2017(12).

  [2]郭志利.建筑设计与建筑规划两者间的关系[J].科技致富向导,2014(8):341.

  [3]郑红玉.建筑设计与建筑规划两者间的关系[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6):3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的明文规定,“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这就要求城市规划管理必须对报审建设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和备案。

  城市规划对某地块的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是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之上。二也是主要的,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及建筑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来满足城市规划要求。这些要求一般包括:“对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的控制,对于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入口的方位规定等。

  从国家一度封闭状态下开放的中国城市,最敏感、最关注、最热衷、最时髦、最向往的发展形象标志就是国际化。因为,国际化的对立面是“土气”、“保守的地方主义”以及失去自信的“落后”。 城市规划、决策到实施从上到下沉溺于靠国际化摘取“地方落后帽子”的宏伟计划,不切实际一味与国外城市的国际化攀比,甚至不惜重金投入拷贝一些国际化城市模式。中国城市形象极其需要的并非国际化的一体化,而应该是先于国际化的地方特征及本体特色。

  城市标志性建筑的创造亦是城市特色的又一体现,如北京的、故宫等系列建筑,无不显露出昔日皇家气派辉煌的风范,而上海的东方明珠塔已成为家喻户晓,代表大都市风貌的建筑作品等等,如此范例不胜枚举。上述这些成功的反映出地方特色的城市建筑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即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性质的要求,我们在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过程中,一定要准确把握城市的性质,创造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新颖且有独特创意的建筑作品,为城市特色的形成锦上添花。

  重要的建筑是一个城市的象征,它的好坏对一个城市的形象影响也是很大的。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一是看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设计的要求;二是对建筑设计方案本身进行评审,看它的设计思想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选出好的作品。

  一个成功的设计方案,应该是美观现实用并重的。只有美感而欠缺实用性的设计,对设计师来说,可能已是称心之作,既切合设计追求美的目标,又能满足设计师的创作欲,但对于最终的使用者而言,只能带来悦人眼目的效果,从而因未充分考虑实用性而引起诸多不便,结果成为城市建设的失败之作。在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决策时,要关注其是否注重节能省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是否充分地做到优化土地资源,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以及日照、风力、雨水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功能分区明确清晰、交通组织合理,以低成本,低消耗,建造高品质高舒适度的环境友好型的和谐城市景观。

  随着城市社会的进步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不同区域、不同职业、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们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多,思想和文化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和碰撞频繁的趋势,影响景观设计的价值观的变化也在加快。因此,我们需要具有“时空转换”、“步移景异”、“时过境迁”的时空动态思维,敏锐地发现和及时抓住城市景观中的新现象和新征兆,敢于创新,以促进城市景观网络的形成和完善。

  建筑环境景观的设计要创造具有某种思想情感的环境氛围,使它能动地陶冶人们的情操,或激起情感上的波澜,进而让人们情理至深地得到教益或愉悦身心,历史上都有许多经典的建筑环境景观设计,如优雅和谐的居住环境、威武壮丽的宫殿建筑环境、肃穆幽深的陵墓建筑环境,宁静深遂的古刹寺院建筑环境,高雅清秀的园林建筑环境,雄伟庄重的纪念性建筑环境,惨烈悲壮的烈士陵园环境,它们的创造都充分运用了形光色声各种感觉手段来为主题服务,以达到人于景中,情寓景中的目的。

  现代的建筑风格独特而富现代化格调的设计工程,仿佛已是城市的商标;综观过去多年来的城市改造工程,在种类和风格上均是多元化的,无论是古典、传统或是现代化的呈现、凭着设计者的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创意,经过他们的一番塑造之后,房舍的每一处,都散发出独特的神韵。

  众多的设计者认为现在的设计主流就是上世纪80年代的简约主义的复苏,设计师多随大流,因此设计出来的作品风格都十分接近,显得毫无个性,笔者主张不断注入新元素,推陈出新,不容许因循或抄袭,惟有这样才能创出佳作。但如果太拘泥于此,整个设计会不够饱满。所以,它必须借鉴装饰艺术和现代艺术装饰模式。建筑设计非常注意彰显不同区域的个性,同时,为了形成一种视觉上的连续,不至于由于风格的过于强烈而形成跳跃感,设计时也十分小心地遵循协调一致的原则,其间的尺度就显得相当重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国家如此,城市亦然。“依法治市”、“依法治城”同样是管理一个城市的基本方略,就城市建设而言,首要的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依法治“规划”,即要求城市建设发展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必须纳入法制轨道。没有城市规划的法制管理,城市建设和发展必将陷入盲目无序的混乱状态,“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也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来使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实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法制化管理,关键要把审查的过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此,应当建立健全三个机制:一是运行机制,即把报审程序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使规划审批既不违背法定程序,同时做到繁而不乱,提高效率。二是约束机制,应建立项目承办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追究制度,同时建立设计、施工单位的约束机制,规范其设计、施工行为,确保规划严格实施。三是监督机制,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将规划条件、审批政策、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强审批管理透明度。要把法律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结合起来,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力,徇私枉法。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中要涉及许多具体的技术标准、规范,这些规范都是经过有关专家科学测算、认真调查、周密论证,反复修改完善而形成的。一经颁布,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对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要严格坚持标准。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时,务必坚持按规范要求严格把关,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要对审批了的报审项目进行跟踪监察,及时制止违法“苗头”,依法拆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要勤于执法,定期对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进行全面清查;要严于执法,从严查处,秉公处理;要善于执法,坚持法律的原则性与执法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进行处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效果。

  [2]仇保兴. 追求繁荣与舒适—转型期间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若干策略[J]2002.

  (二)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的“城市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执法职能划入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建筑市场和建筑节能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的规划综合研究,拟订我市城乡建设规划全面发展的目标和对策;参与本市范围内较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规划意见。

  (三)组织编制并实施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城市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工作;指导全市城乡一体化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城市道路、管线、电力等各项专业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规划验收工作。

  (六)负责城市景观、雕塑规划管理和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路灯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内景观照明工作。

  (七)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八)负责建筑企业、勘察、测绘、设计、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招投标、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工程造价信息。

  (十)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十二)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建筑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费用的收缴和专项使用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负责城乡建设规划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有关城乡建设规划、建筑市场、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建设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城乡建设规划系统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本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工作;参与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城乡建设规划系统业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域和城市的规划综合研究,拟订我市城乡建设规划全面发展的目标和对策;参与本市范围内较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规划意见;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等重大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年度实施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组织、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改;负责编制城市各项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初步设计、修建详细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业务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测绘单位的市场准入、资质和管理技术岗位人员资质审查上报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及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定建设用地的具置、面积和性质,向用地单位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划管理,核发市政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凤翔、扶风、陇县县城及蔡家坡园区管委会、法门寺景区管委会规划区城市规划协调工作;负责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竣工规划验收工作;参与协调建设用地规划执法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城市道路、管线、电力等各项专业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建筑方案审核和施工图规划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参与协调建设工程规划执法工作;负责协调城市照明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规划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的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初步设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报建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砼预制构件企业的资质及其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管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监管;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施工图审查备案、抗震设计审查备案、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文明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优质工程创建、评选、审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建筑节能实施工作,组织建筑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房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各项补助资金计划的下达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4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一)将原市城市建设局管理的市路灯管理处整建制划给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管理。

  (二)将市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中从事城市规划、建筑市场执法的人员和编制划给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组建市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支队,副处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