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规划
2023-12-16 03:55

  住房建设规划第一条为实现建设“和谐遂昌”和“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近期我县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以《遂昌县城市总体规划》、《遂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为依据,按照国办发[2006]3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建设部建住房[2006]165号《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建房发[2006]183号《转发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划是指导《遂昌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确定的城市建设区范围内近期城市住房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在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内进行的住房土地使用与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遂昌县县城规划区内,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根据城市居民现状居住条件、居住需求意愿及近几年住房开发市场等调查分析结论,结合城市规划人口规模预测,规划期内,我县县城住房建设总量为58.7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政策性保障住房建筑面积25.14万平方米;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33.61万平方米;总共需要供应住房建设用地56.07万平方米。

  1、住房建设目标:建立完善的住宅建设和供应体系,着重开发建设一批规划合理、质量优良、配套完善、环境优美、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居住小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按照国家关于对住房调控的宏观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行为的引导,重点推进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宅,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合理进行旧城居住区改造,逐步实现其综合环境改善。

  2、住房建设总量目标是: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58.75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52%)。

  1、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本县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县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住房(含政策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应达到开发建设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新建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第十二条住房建设年度指引。根据《遂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

  2008年,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4.95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住房4.83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0.125万平方米。

  2009年,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14.81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住房6.04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8.775万平方米。

  2010年,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15.697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住房8.34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7.357万平方米。

  2011年,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2.08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住房8.52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3.565万平方米。

  2012年,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1.201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住房5.886万平方米,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5.315万平方米。

  第十三条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县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方针:

  第十五条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全县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56.07万平方米。

  2008年,各类住房建设土地总供应量3.905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3.725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0.180万平方米。

  2009年,各类住房建设土地总供应量9.896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3.160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6.736万平方米。

  2010年,各类住房建设土地总供应量18.528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10.520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8.008万平方米。

  2011年,各类住房建设土地总供应量9.164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6.480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2.684万平方米。

  2012年,各类住房建设土地总供应量14.573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9.055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5.518万平方米。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使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这不但是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发展和谐社会的基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需要实施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2、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针对城市低保、经济和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主要保障方式是以租金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保障资金筹集主要是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为主;同时需要建立公正规范的复核审批与退出监督机制。

  3、经济适用住房主要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由于经济适用房是微利开发并在土地与税费上实行优惠政策,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对销售对象也必须严格控制,除执行并完善收入及住房双控标准外,还要形成严格的购买资格审批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严厉查处虚假申报等违规问题。同时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出口”管理,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转让和出租进行严格限制,彻底杜绝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

  4、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上,我们还可以考虑对经济住房与解困房实行货币化补贴的政策,这一方面可以解决经济住房建设地块偏远,公共设施不配套等一系列问题,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成本增高以及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上的许多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社会资源浪费,提高原有住房利用率,符合当前节约型社会的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