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划范文10篇
2023-12-16 01:04

  建设规划范文10篇(一)规划期内住房现状。我市2007年住房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市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为662.99万平方米。其中,通过基本建设及改造方式建造住房(含政策性福利住房)563.47万平方米,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建造商品住房99.2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0.27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2.29平方米。

  (二)规划期内住房需求。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市****住房建设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2012年城区居民人口将由2007年底的18.5万增加到22.5万人。按照我市确定的小康住房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要求,以规划期住房供应结构、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以及土地供应情况,规划期内需建设各类住房22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普通商品房14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中含限价商品房30万平方米)18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3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万平方米。

  全市住房建设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为目标,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加大住宅建设力度,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大旧街区改造力度,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促进全市房地产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008--2012年,全市商品住房开发投资稳步增长,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规划期末,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2.2万套,总建设面积220万平方米。

  1、廉租住房用于保障城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内,廉租住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3、规划期,各类住房建设新供应用地125万平方米,盘活存量住宅土地20万平方米。

  规划期内,住房建设主要以南市区讨赖河两岸新区开发和旧街区改造为主。其中:南市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旧街区改造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其他区域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

  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及《****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划期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

  (一)2008年,建设各类住宅7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6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35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中含限价商品房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1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0.75万平方米。

  (二)2009年,建设各类住宅4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8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3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中含限价商品房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0.5万平方米。

  (三)2010年,建设各类住宅3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25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中含限价商品房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0.25万平方米。

  (四)2011年,建设各类住宅3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25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中含限价商品房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0.25万平方米。

  (五)2012年,建设各类住宅3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25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中含限价商品房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0.25万平方米。

  规划期内,土地供应在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用地供应。坚持新增地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开发建设重心向城市新开发区转移。规划期新建住房用地总量按容积率1:1.5计算,需要供地145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25万平方米,盘活存量土地20万平方米。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商品住房用地为1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用地为1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用地为1万平方米。存量土地总量中,商品住房用地为1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用地为2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用地为0.3万平方米。

  区域布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连片开发”的原则,以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合理规划住房建设开发区域,实现对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城市功能的优化配置。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以讨赖河两岸新区开发建设为重点,加大新建街区房地产开发建设力度。同时以启动文化、富民、志强等旧街区平房改造为契机,加快北市区旧街区平房改造步伐。

  具体用地供应规划为城市新开发区125万平方米。旧城区改造20万平方米,其中:文化街区10万平方米,志强街区3万平方米,惠民街区2万平方米,育才街区2万平方米,铁路地区3万平方米。

  (一)扩大住房的有效需求,保持住房建设持续稳定增长。规划期把发展住宅建设与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有机结合起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入手,加大住宅建设投资,增加住房消费,保持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实现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稳定的增长。积极倡导住房梯度消费新模式,分步骤、分阶段地逐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继续鼓励具有自有土地的企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采取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解决企业职工住房问题,确保住房建设投资规模的持续增长。

  (二)加大宏观调控能力,加强用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大政府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管理力度,在严格执行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优先保证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严格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规模,加强对已批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的监管。加大文化、育才等旧街区改造力度,盘活城市存量土地。

  (三)加大住宅建设力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继续加大住宅建设力度,重点发展满足广大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合理调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利用南市区、讨赖河两岸新区开发建设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发建设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增加居民住房的有效需求。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各项政策。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及居民住房消费需求,适时、适度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以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四)适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供应体系、管理体系,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土地供应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通过配建、改造、收购等措施,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房源。规划期内,廉租住房建设,按全市纳入保障范围家庭户数60%实物配租来确定规模。规划、国土部门要明确和保障廉租住房年度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建立和完善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渠道的廉租住房资金保障制度,争取国拨省补资金,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问题。

  (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大力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对房地产各类经营主体资质的动态管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项目资本金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虚构销售合同,违规销售房屋,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投机炒作等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规范运作和健康有序的发展。

  (六)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发展,以存量带动增量,促进住房梯度消费,优化住房资源配置。进一步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建立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资源库,健全房屋租赁市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

  (七)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和信息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及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的法规制度,加快建立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动态监测和与相关部门房地产市场信息情况的沟通,适时披露土地供应、住宅市场供求以及市场价格变动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的正确舆论引导,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健康发展。

  (一)建立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对口负责制,充分发挥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增强政策的执行效率,强化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住房建设管理责任。

  (二)加大对年度计划落实的监管力度,以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手段。把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确定的住房目标和住房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确定为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的具体依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年十一月份前要编制上报下一年度开发建设计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房管等部门对上报的计划进行预审,对不符合或未上报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的住房项目,规划、土地部门不予核准规划选址和用地供应。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管理。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体系、目标、内容、方法及标准上与上层次规划紧密协调,建立住房资源的动态检测系统与长效监测管理机制。

  第一条为实现建设“和谐遂昌”和“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近期我县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以《遂昌县城市总体规划》、《遂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为依据,按照国办发[2006]3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建设部建住房[2006]165号《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建房发[2006]183号《转发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划是指导《遂昌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确定的城市建设区范围内近期城市住房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在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内进行的住房土地使用与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遂昌县县城规划区内,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根据城市居民现状居住条件、居住需求意愿及近几年住房开发市场等调查分析结论,结合城市规划人口规模预测,规划期内,我县县城住房建设总量为58.7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政策性保障住房建筑面积25.14万平方米;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33.61万平方米;总共需要供应住房建设用地56.07万平方米。

  1、住房建设目标:建立完善的住宅建设和供应体系,着重开发建设一批规划合理、质量优良、配套完善、环境优美、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居住小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按照国家关于对住房调控的宏观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行为的引导,重点推进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宅,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合理进行旧城居住区改造,逐步实现其综合环境改善。

  2、住房建设总量目标是: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58.75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52%)。

  1、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本县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县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住房(含政策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应达到开发建设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新建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第十二条住房建设年度指引。根据《遂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

  2008年,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4.95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住房4.83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0.125万平方米。

  2009年,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14.81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住房6.04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8.775万平方米。

  2010年,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15.697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住房8.34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7.357万平方米。

  2011年,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2.08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住房8.52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3.565万平方米。

  2012年,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1.201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住房5.886万平方米,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5.315万平方米。

  第十三条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县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方针:

  第十五条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全县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56.07万平方米。

  2008年,各类住房建设土地总供应量3.905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3.725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0.180万平方米。

  2009年,各类住房建设土地总供应量9.896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3.160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6.736万平方米。

  2010年,各类住房建设土地总供应量18.528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10.520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8.008万平方米。

  2011年,各类住房建设土地总供应量9.164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6.480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2.684万平方米。

  2012年,各类住房建设土地总供应量14.573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9.055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5.518万平方米。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使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这不但是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发展和谐社会的基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需要实施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2、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针对城市低保、经济和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主要保障方式是以租金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保障资金筹集主要是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为主;同时需要建立公正规范的复核审批与退出监督机制。

  绿色矿山建设是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重要途径,同时又是一项全面、科学、系统的工程[1~3]。该工程包括了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等众多方面内容。以江西某建筑石料矿山为例,紧跟绿色矿山建设的发展形势,紧密结合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基本要求,本着因地制宜、突出优势、科学合理、尽快达标的规划原则,立足于矿山实际状况,对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和重点工程进行规划和部署,为加快本矿山绿色矿山建设进程,争取早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提供指导。

  矿区处于丘陵区,地形起伏较大,地势呈东北高西南低。本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性气候区,四季分明,雨水充足。工作区内的地表水系不发育,地表水主要来自大气降水。矿区地形呈东北高西南低的坡地特征,大气降水可顺坡快速排至工作区外,因此,矿床地表水充水较易通过人工疏干。矿区土壤类型主要岩性为棕褐色-黄褐色粘土夹砾石、碎石。顶部为浅灰色腐殖土层,植物根系较多,粘土呈棕褐色,砾石为复成分砾石,颜色混杂。矿区地处亚热带湿润区,生态环境条件优越,由于生物气候条件的影响,植被类型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覆盖率约为70%。矿区出露地层主要有二叠系下统栖霞组、茅口组、二叠系上统乐平组以及第四系,区域构造以近东西向复式褶皱为主,同时发育一系列与褶皱构造相配套的北西向、北东向断裂构造;区域岩浆活动不发育。区域内矿产主要有水泥用灰岩、建筑碎石用灰岩等。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属于海相沉积型矿床,岩性为生物碎屑泥晶灰岩,成分主要为CaCO3,另有少量SiO2、MgCO3和泥炭质等沉积。该矿山为露天开采,采用垂直边坡走向倾斜分层阶梯式开采方法,从上而下,先剥后采,贫富兼采的原则进行生产。

  由于矿区历经多年的开采,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及土地复垦方面均存在一定欠缺。如:①矿区内安全警示及标识标牌有待进一步规范;②矿山道路周边尚有少量零星堆放的废渣有待清理;③矿山公路两侧等周边区域尚有少量裸地有待绿化,导致矿区绿化覆盖率达不到100%;④随着矿山的开采,露采场最终边坡慢慢出现,需要及时按步骤、分阶段采取有效的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监测及土地复垦工作等。矿山开采难免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不良影响,因此矿山仍需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改造,加强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如:①需尽快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制定节能减排计划。②凿岩、穿爆、铲装和运输作业而产生的粉尘是矿山影响环境最主要污染源。受自然风流扩散的影响,会造成采场局部环境污染,亟待进一步降尘抑尘。③地表水汇集采场形成含泥沙的水流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局部污染,而且随着矿山长期开采,矿区截排水设施及沉淀池部分陈旧失修,也需进一步修缮和扩建。

  4.1坚持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矿山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总结分析矿山日常生产过程中在矿区环境、资源开发、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4.2坚持循环经济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是矿山实现绿色矿山发展模式、走集约化道路的必由之路。矿山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加大对废石粘土的综合利用和对高镁、低钙石灰石矿体的高效利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4.3坚持科技创新的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通过技术革新,降低生产成本,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矿山环境,使得矿山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能收获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4.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绿色矿山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员工积极参与矿山生产建设。通过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生产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工人生产安全。通过合理的激励制度和奖励方式,激励员工积极创新。通过提高员工素质,带动企业生产力的发展。做好社区和谐建设工作,建立矿山和群众持续沟通合作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当地居民收入,带动矿区周边经济发展。

  绿色矿山建设遵循《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矿山采矿工艺水平和设备得到进一步改进,“三废”(废水、废石、废渣)得到充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有较大改良。节能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实现生产零排放,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生产能耗。持续完善矿山安全体系,完成矿山数字化建设。矿山技术科研能力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突出。继续加大矿山环境建设力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得到完善和发展,矿山生产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风险系数降到最低,绿化美化矿山环境,矿容矿貌明显改观。员工成长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员工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实现企业内部和谐。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新和谐社区建设模式,支援和带动周边经济发展,企业竞争力、影响力、知名度得到极大提升,并建设成为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和谐、环境优美的“花园式”绿色矿山。

  6.1矿区环境类工程。完善矿山管理、安全及环保等标识牌,对矿区内废弃物及废石弃渣及时清理。绿化矿区周边,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员工及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运输环境,减少扬尘。通过植被恢复工程治理边坡,消除地灾隐患。生产区防尘治理,包括生产区建设厂房和在加料口、传送带、以及堆料区安装喷淋设备,有效的降低空中粉尘,同时也能降低噪音污染。6.2资源开发利用类工程。(1)维护矿区专属道路:配备道路养护设备及人员,对矿山专属运矿道路进行维护及修缮,采取必要的地表硬化。(2)监测矿山地质环境:制定环境监测机制,对露采边坡、土地损毁、恢复治理及复垦效果实施监测。(3)矿产资源实施动态管理:通过相关软件制定科学合理、详实精细的矿山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月度开采计划。6.3节能减排类工程。(1)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统计矿山钻孔、爆破、铲装、运输及破碎等过程的油耗及电耗;制定节能减排计划,及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及设备。(2)运矿系统及运输设备洒水喷雾降尘:运矿汽车安装洒水喷雾装置,生产期间不间断洒水;沿矿山道路配备洒水喷雾装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洒水喷雾次数,同时新增一辆洒水车,并充分回用沉淀池收集的废水。(3)修缮截排水沟,扩建沉淀池。6.4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矿山类工程。(1)建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采矿区与厂区联动,全方位掌控库房实时信息;建立爆破作业远程监控系统。实现民用爆炸物品实时监控,全方位监管和对爆破作业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完善矿山生产自动化系统。(2)建立环境实时监测系统,全方位掌握建筑石料矿山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各项监测数据。6.5企业管理和企业形象类工程。建立企地和谐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席,副经理担任副主席,并设一名专员,负责日常事务。构建企业与群众的沟通平台,解决群众生活中实际困难,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纷;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规范企地沟通机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提高企业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根据地方及矿山建设的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双方的共同利益,适时启动企地共建工程,整合企地双方资源,发挥各自在资金、人员上的优势,争取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在建设中要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加强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提高和谐工程服务区域的能力。设立和谐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由矿山和社区代表人员共同管理。以此解决群众生活中实际困难,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纷;有效整合企地双方资源,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推动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绿色矿山建设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对于保护地方环境及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江西某建筑石料矿山建设规划为例,介绍了该矿山的基本概况及面临的问题,并对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坚持循环经济,坚持科技创新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绿色矿山规划目标及绿色矿山建设规划重点工程进行了探析,以期能够为建筑石料类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提供指导。

  [1]蒋波,黄敬军,谢卫炜,等.金坛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研究[J].中国矿业,2013,22(4):42~45.

  [2]张文龙,路增祥.绿色矿山建设综合评价体系构建原则与思路[J].中国矿业,2017,26(S1):134~137.

  第一条房地产业是海口市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当前,要针对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市场引导和调控,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编制《海口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

  第二条本规划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共同承担对2006-2010年全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

  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六条本规划坚持住房梯度消费的原则,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建设部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落实和完善政策,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加强法治,规范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1、加强宏观调控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和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住房结构,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2、满足城市低收入市民住房的原则。通过调整住房套型结构,保证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量,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切实提高居民的城市生活质量。

  3、贯彻总量控制、存量消化的原则。规划期内,控制住房建设的总量,住房土地供给应优先考虑盘活和消化现有存量,特别是停缓建处置项目和政府回收闲置地,保证城市住房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4、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住房开发宜集中成片,形成一定的规模,注重新建居住区与改造现有居住区相结合,节约利用土地,避免住宅无序蔓延,住宅建设要与配套设施建设同步开展。、

  第十条海口市住房现状水平。2005年海口实有住宅建筑面积2798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约为22平方米;近几年海口市住房施工面积总量、本年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实际销售面积以及销售额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且实际销售面积大于竣工面积。

  1、海口市现状中低价位房源比较充足,套型结构相对合理,中小套型和中低价位住房所占比例较大。

  海口近年来建设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包括单位集资建房),较好解决市民的安居问题;政府已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来保障廉租住房的供应。

  海口商品房均价处于较低水平。在全国沿海城市中是房价最低的城市之一,甚至低于国内一些沿海城市的经济适用房价格。

  海口市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较高的生活服务水平以及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对居住环境的改善,吸引了大量外来和流动人口购房居住、度假和养老,这部分的商品房市场需求量比较大。

  第十二条规划期内住房需求。根据市场调研和海口本地房地产真实情况的综合分析,本着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预测规划期内住房总需求量为999万平方米。

  第十三条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11.58万套,总建设面积为1000万平方米。

  规划期内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852.7万平方米,建设套数约为9.48万套。

  规划期内建设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147.0万平方米,建设套数为2.10万套。

  1、经济适用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家庭、旧城(含城中村)改造拆迁户的住房需求;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它商品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及外来、流动人口市场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套型建筑面积等指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

  2006年商品住房建设18589套,建筑面积167.3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8180套,建筑面积57.26万平方米。

  2007年商品住房建设19422套;建筑面积174.8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5500套,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

  2008年商品住房建设18922套,建筑面积170.3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3214套,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

  2009年商品住房建设19200套,建筑面积172.8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2214套,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

  2010年商品住房建设18589套,建筑面积167.3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1894套,建筑面积13.26万平方米。

  第十六条住房用地供应指导思想。规划期内,优先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用地,适当兼顾其它住房用地安排。遵循住房用地有序发展、消化存量的原则,合理布局住房用地。

  第十七条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613.34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为530.50公顷,政策性住房土地供应量为82.84公顷。

  2006年,商品房供应由当年住房竣工量和空置住房解决,不再新增土地;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47.49公顷。

  2007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05公顷,另外本着存量消化的原则,从正在处置中的停缓建项目(共26宗,建筑面积约为75万平方米)中消化;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16.59公顷。

  2008—2010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25.5公顷;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18.76公顷。

  2008—2010年新增商品住房用地主要从长流组团、金沙湾和江东组团的规划居住用地中来供应。考虑到市场需求可能发生变化,2008—2010年土地供给应在政府的调控下,可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土地供应量作出适当的调整。

  《海口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经公布后,国土、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应积极按照本规划制定的决策,对2006年到2010年的住房用地的供应、规划进行落实;应本着存量消化的原则供应住房用地,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供应政策。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

  第二十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和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海口市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住房结构,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海口市的实际情况,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出发,引导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的投资结构,保持房地产业的稳步发展。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规划期内,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总量、套型建筑面积等指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其年度供应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商品房开发建设管理、深化销售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的竞地价、竞房价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双限双竞”的开发建设模式和用地招标出让办法,积极推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招标出让,落实住房开发项目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

  政府应优先保证政策性住房的土地和房源供应,近期优先考虑“半拉子”工程的处置利用,同时可通过储备地、回收闲置地等方式来落实政策性住房的安排;多层次、多途径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力度,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落实,同时加强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配套的建设模式进行建设,切实保障政策性住房的落实。

  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者,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者,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按闲置地处置。

  大力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增强新房市场以外的二级市场及租赁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探索新形势下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的新路子、新方法,合理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解决居民住房问题。

  第二十六条加快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廉租住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确定廉租住房建设规模,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

  住房梯度消费模式符合家庭在不同时期的实际支付能力,也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种消费观念值得政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积极推广和提倡。以经济、实用为消费原则,量力而行,引导居民形成适度居住消费的观念;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购买或租赁符合家庭实际需要的住房。引导居民从追求住房面积到追求住宅性能质量,培育在适当面积内实现高质量居住生活的消费理念,提倡理性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建立规划落实的目标责任制。建立规划落实的目标责任制度,发改局、建设局、交通局、规划局、房产局、环保局等各部门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加强政策的传递效率,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度,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九条分解实施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将五年规划总目标分解为年度供地目标、年度建设目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供应住房建设用地,严格按照规定的住房供应结构、住房类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的住房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核准规划选址。

  第三十条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管理。综合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和工具,建立开放性的计算机管理查询系统,提高数据统计、分析、查询、管理、反馈的效率,完善提高住房建设信息资源的动态监测系统与长效监测管理机制。

  第三十一条加强住房建设的监督监测。各级建设部门和监察部门加强规划效能工作,把落实住房建设规划作为监察重点,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测与制约机制,形成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住房建设规划落实到位。

  在科技攻关方面按9项配套技术研究、11项专项技术攻关、6项储备技术探索和22项重点现场试验的科技发展规划实施。重点强化钻井技术攻关,全面推进钻井持续提速。其中,在深井继续开展气体、欠平衡钻井提速配套技术研究,调整井重点加快表层施工速度,定向调整井中扩大应用先进的导向钻井上应有突破。面对特高含水期开发难的严峻形势,按照应用一批、攻关一批、储备一批的研发思路,全面开展矿场试验及配套技术攻关,努力将地质储量转化为可采储量,将可采储量转化为原油产量。

  1.重点发展电网以发展特高压电网为核心,推进“一特四大”战略,发挥其在大范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巨大作用,实现黑龙江省煤电转化能源战略,建设宝清-哈尔滨-吉林-沈阳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新建两回特高压线路和四座特高压变电站,总长1000千米,形成贯穿东北电网南北的特高压输电通道,以满足龙江宝清煤电基地的电力外送需要,解决辽宁省接受区外电力问题,统筹城乡电网发展,加快中心城市电网建设和改造步伐,推进农网完善工程和电气化县、乡、村建设,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逐步解决大兴安岭等地区“户户通电”问题。到2015年,黑龙江省500千伏电网目标网架基本形成,中部电网形成环形网架,东部电网多余电力由两个送电通道送入中部电网,一个送电通道送入吉林电网。

  2.积极发展水电加快正在建设施工的水电站,力争早日建成投产,以便优化电源结构,提高电网调峰能力。预计到2015年,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46.1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20%。

  3.优化发展火电重点发展60万千瓦及以上的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压力的火电机组,关停和改造10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机组,不断提高发电效率。同时要积极发展洁净煤燃烧技术,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以便降低煤电比重及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探索发展核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大庆和哈尔滨先后对建设低温核供热电站的可行性进行过研究论证,积累了宝贵的数据资料,但由于种种原因,项目搁浅。随着国家对核电政策的转变以及节能减排压力的持续,核电将逐步成为能源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探索研究核电的安全运行技术,为在条件成熟时发展核电做好前期技术储备。

  5.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黑龙江省新能源发电近期应以风力发电为重点。充分利用黑龙江省丰富的风能资源,做好木兰、富锦、穆棱及兴凯湖四座风电厂的建设和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到2015年,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00万千瓦左右。此外,还应发挥黑龙江省生物质能资源优势,积极实施秸秆发电、稻壳发电、大型沼气发电等生物质发电技术,以利于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环境,缓解不可再生能源资源逐步枯竭的问题。

  1.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未来一段时间内,秸秆、薪柴仍将是广大农村的主要燃料。秸秆气化在目前全省37处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开发研究、大力推广,重点解决一氧化碳、焦油及灰尘含量高,热值低等问题,以便早日实现商业化,降低生物质能直接用于燃烧的比例。沼气技术不但可以利用农业有机废物产生沼气,获得优质能源,而且可以利用人畜粪便产生高效有机肥,对治理环境污染,改善农业生态有着一举多得的作用。通过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将在黑龙江省广大农村地区得到快速发展,城市污水和工业有机废水等再生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力度也将不断加大,生产的沼气既可用于生活也可用于发电。

  一、进一步加深认识,提高落实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自觉性。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海南生态省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加强生态省建设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建设参与意识,大力营造促进生态省建设的社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牢固树立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要紧紧抓住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将生态省建设一届一届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真正使海南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积极探索实施绿色GDP统计方法和考核制度,依托海南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加快生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旅游业和新型工业,走出一条有海南特色的小康之路。

  三、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的保障体系。要从行政、法律、经济、科技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和推动生态省建设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大生态省建设的执法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执法责任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违法砍伐森林、违法采矿、违法排污、破坏珊瑚礁和红树林、捕杀和经营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

  四、加快解决影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建设和中部地区经济的良性发展。“十一五”期间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和城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要集中工业布局,严格控制和防治工业污染。对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监督和整治力度。

  五、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使生态省建设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把人居环境建设与生态保护结合起来,加强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大力建设具有海南特色的城镇生态住宅小区和生态文明村。城镇建设要突出体现“三低一高”(低楼层、低容积率、低建筑密度、高绿化率)特色。严格保护江河水环境和地下水资源,保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绿色食品。

  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要在继续完善生态省建设立法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生态省建设的执法监督,促进海南生态省建设的顺利进行。

  1999年2月,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海南环境优势、打造海南特色、加快和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做出了建设生态省的决定。经过6年的不懈努力,生态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下阶段的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省委、省政府提出对《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进行修编,明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站在新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高度,认线年来的经验教训,充分吸收国内外生态研究和建设的新成果,扩展和充实生态省建设的内涵,进一步明确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更好地推进生态省建设。

  建设生态省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关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是根据海南实际条件,因地制宜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形式,其实质是要推动我省走上切合海南实际的和谐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协调发展,最终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建设生态省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加快发展生态经济,推行节约、环保、高效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更快地协调发展,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发展中注重解决好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打造生态环境优势。三是创建具有海南特色的优美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创造一流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提供一流的生活质量。四是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良好风气,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生态省的目标是,把海南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热带生态系统、发达的生态经济体系、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化氛围、一流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省份。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生态办对《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进行了修编。修编后的《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把生态省建设的目标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进行了衔接,增加了生态省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挑战、区域布局、生活质量等内容,按照产业和环境的关系对产业部分进行了调整,强化了生态省建设的保障措施。《纲要》作为指导海南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文件,是编制市县、行业、部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建设生态省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动态过程,在新的时期、新的阶段将有新的、更高的目标要求。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新兴技术、新兴产业的不断涌现,今后还将与时俱进对《纲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海南自1999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生态省以来,全省上下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和生态文化培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经过6年的建设,全省比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控制,建成了一批示范工程和项目,起步阶段的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一是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通过实施天然林、水边路边城边(“三边”)防护林、椰林、退耕还林、浆纸林等森林保护与林业建设工程,2004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4.9%,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增长;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总面积比例达到8.1%,6年提高了3.37个百分点,增加了12.6万公顷;实施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治理等生态恢复工程,退化地区的生态得到恢复。

  二是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通过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省提前完成了“一控双达标”任务(全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指标之内,全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海口市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有效地巩固了“一控双达标”成果。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2004年工业化学耗氧量、粉尘排放量分别比1998年减少64%、62%,2004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4%,比1998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

  三是生态省产业快速发展。我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积极发展了绿色农业、生态旅游等生态优势产业,发展汽车制造、制药等低污染的清洁型产业,按照排污总量控制、区域控制和浓度控制的要求在西部工业开发区集中发展天然气化工、浆纸业等集约化资源加工业,有力推动全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6年来全省第一、二、三产业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5%、11.8%、8.1%,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4%,2003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2004年达到1172美元。

  四是城乡人居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工程,创造性地在全省农村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有效推动了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城市三级创建活动。全省建设了4133个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总数的18.3%;城镇基础设施得到加强,累计批准“半拉子”房地产工程处置面积达1396万平方米,处置了闲置建设用地2.27万公顷;海口市和三亚市先后获得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海口市还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三亚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五是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明显提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以青少年、各级党政干部为重点的公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6年来有100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接受了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全省部分中小学校结合地方课程改革开设了地方环境教育课程,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1.有利的国际背景。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主题,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在全球范围达成共识。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发达国家对产品和服务贸易提出了严格的环保要求,发展绿色经济是突破国际贸易“绿色壁垒”、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2.有利的国内环境。我国率先制定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国家21世纪议程;党的十六大确定了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这些为生态省建设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继海南之后,又有7个省份提出建设生态省,生态省建设的理论、方法与模式得到不断创新和发展。

  3.有利的省情条件。海南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环境本底质量好,污染治理包袱小,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省建设具有明显的资源环境优势。经过起步阶段6年的建设,生态省建设具有了良好的基础,公众参与生态省建设的意识和自觉性大大提高,全省上下已经形成了以生态省建设促进海南发展的共识。

  1.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海南仍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总量较小,难以对生态省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一些地区为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尽快改变落后面貌,还存在为追求眼前、局部利益而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2.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还不普及。由于可持续发展观念不强,导致决策失误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事件还时有发生。仍有一些企业缺乏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采用粗放型生产方式导致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在社会生活中不注意节约资源、不自觉保护环境等不文明行为还大量存在。

  3.人才和科教等智力支持不足。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科研力量薄弱,基础教育质量不高,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实用性不强,生态省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和科技等智力支持不足。

  由于上述因素的制约,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仍较突出,生态省建设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还需要继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利用有利条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推进生态省建设。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为主题,以协调发展为根本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打造体制、产业和环境三大优势,加快发展生态经济体系,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全省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生态省建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转变“重物轻人”的观念,实现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必须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转变单纯利用和征服自然的观念,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自然生态的稳定与平衡;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转变只注重眼前发展和局部利益的观念,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的观念,实现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发展,在加快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和包括生态文化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遵循尊重规律,统筹兼顾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统筹兼顾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2.遵循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在搞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同时,合理利用资源环境优势,积极发展生态产业,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在发展中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3.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规划和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区、各方面的主要矛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

  4.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引导作用,增加政府投入,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民间团体和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并广泛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5.遵循“依法治省”、“以德治省”的原则。全面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在依靠法制规范公众行为的同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

  6.遵循不断创新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不断开创生态省建设的新局面。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吸收,充分发挥科技对生态省建设的促进作用,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海南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用20年左右的时间,在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同时,建立起发达的资源能源节约型生态经济体系,建成布局科学合理、设施配套完善、景观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形成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使海南成为具有全国一流生活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省份。具体要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适宜绿化的土地全部植树种草,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0%;生物多样性丰富;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得到根本治理;陆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气、水体、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建成具有海南特色的发达生态经济体系。充分发挥海南的资源环境比较优势,大力推行循环经济模式,按照生态功能分区的要求和产业特点合理规划、布局和发展相应的产业,使资源加工业、生态优势产业、生态与经济双赢产业、清洁型产业和环保产业竞相发展,相得益彰,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

  ──建设舒适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城镇每户居民拥有一套功能齐全的住宅,供水、能源、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镇环境得到净化、绿化和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实现卫生、清洁、优美、文明。城乡居民享有先进完善的教育、卫生、就业和安全保障。

  ──形成繁荣的生态文化。健全和完善生态省建设法律法规体系与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生态省建设的积极性,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

  到2020年,海南生态省建设分为起步阶段、全面建设阶段、完善提高阶段三个建设期。

  1.起步阶段。1999年到2005年,主要任务是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生态省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建设生态省的共识,使各市县、各部门积极开展生态省建设。集中力量解决烧山、毁林开垦、毁林养殖、毁林挖矿、炸珊瑚礁、破坏红树林、违规排放废水等突出问题,遏制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势头。推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和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开展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城市三级创建,建成一批示范区域和示范工程。在全省环境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面貌得到改善的同时,使全省经济快速发展,为建设生态省打下比较好的基础。从进展情况看,到2005年,起步阶段的目标可以实现。

  2.全面建设阶段。从2006年到2015年为海南生态省的全面建设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生态人居建设与生活质量改善、生态文化建设四个方面的32项重点工程,建设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环境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生态经济体系、人居生态体系、人口生态体系、生态文化体系、能力保障体系八大体系。

  建立生态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生态区域绿化、“三边”防护林、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四项工程。

  建立环境质量保障体系,重点推进防治工业污染、控制生活污染、削减农业污染、处置医疗和危险废物四项污染防治工程。

  建立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重点实施土地保护与开发整理、生物和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与水源建设、清洁能源四项工程。

  建立生态经济体系,重点发展具有生态优势的产业、具有生态与经济双重效益的产业、具有资源优势的资源加工业、对环境影响小的清洁型优势产业四类产业。

  建立人居生态体系,重点开展文明生态城市、文明生态集镇、文明生态村和文明生态社区三级四类创建工程。

  建立人口生态体系,重点实施人口控制、健康与安全保障、文化体育与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四项工程。

  建立生态文化体系,重点推进公民生态意识和生态法制教育、生态科学知识和生态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生态省建设的社会氛围营造、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程。

  建立能力保障体系,重点建设组织保障、法制保障、经济与政策保障、科技保障四项工程。

  本阶段前5年重点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边、路边、城边三边防护林建设,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将保障环境质量的污染防治工程列入“十一五”规划的优先项目,重点推进,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培育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优势产业和资源加工业,加快经济发展;推进三级文明生态体系创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全民素质,加强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

  3.完善提高阶段。从2016年到2020年,再用5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生态省各方面建设的成果,使海南成为具有全国一流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省份,生态省建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生态省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增长方式、生态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社会进步五个方面27项指标要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经济发展水平指标:全省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以上,达到30000元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000元以上。

  经济增长方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在1.4吨标准煤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控制在200吨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控制在10千克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控制在5千克以下;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达到70%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0%以上;生态公益林覆盖率达到26%;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90%;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保持国家一级标准;主要城镇噪声达标率达到90%;主要江河湖库水质达标率达到98%;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98%;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生活质量指标:农村饮用水达标率达到90%;无公害瓜果菜基地占总种植面积比例达到9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6.6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2.9平方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

  社会进步指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以内;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1岁;中小学、幼儿园生态教育普及率达到99%;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总数比例达到90%以上。

  生态省建设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地理区位、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功能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明确其保护、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方向,实现合理保护、科学利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海洋生态圈范围包括我省管辖的海南岛5米等深线以外的所有岛礁及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其中200米等深线万平方公里。海南岛周围海域有222个海岛,西、南、中沙海域有270多个岛、洲、礁、沙和滩。该区域全年暖热,雨量充沛,干湿季明显,常年风大,多热带气旋,台风频繁,是我国最具热带海洋气候特色、最湿热的海区。该区域自然资源丰富,拥有北部湾、三亚、清澜和西南中沙渔场,分布着丰富的天然气和石油资源,是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通道,是我省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产业,振兴经济的重要区域。

  主要生态功能是:调节气候和净化环境,并为我省发展海洋产业提供资源。区内可划分为三个生态亚区:海南岛沿海边缘热带亚区、西沙与中沙中热带亚区、南沙赤道热带亚区。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近海过度捕捞,炸鱼炸礁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近海渔业资源衰减,多种传统经济鱼类难以形成渔汛;海洋生物开发水平较低,油气开发利用率低;局部海区出现过赤潮。

  保护和发展的方向是:控制海上污染源,保护海洋水质;加强珊瑚礁、麒麟菜、白蝶贝自然保护区和幼鱼幼虾渔业资源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杜绝破坏珊瑚礁的行为;加大渔政管理力度,严格控制近海掠夺式作业方式,推行科学捕捞技术,鼓励远海捕捞;加强南中国海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一批珊瑚礁和渔业资源保护区;加快西沙群岛等南中国海岛屿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西沙海洋生态旅游业;加快开发利用海洋油气资源,发展海洋运输业,促进海洋产业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海岸生态圈包括海南岛5米等深线公里范围的海洋与陆地结合带,由河口、三角洲、海岸平原、滩涂湿地、沙滩、泻湖和浅海等地理单元组成,面积约900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约占海南岛面积的20%。区内生态系统类型较多,重要生态系统有红树林、沿海防护林、内海泻湖和珊瑚礁等。该区域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滨海旅游资源、滨海锆钛矿等矿产资源,港湾众多,建港条件良好,是我省人口密度最高,经济开发活动最频繁的区域,是城镇发展、港口建设、临港工业发展和滨海旅游开发的重要地区。

  主导生态功能是:防风固沙、护岸阻浪和维护近岸生物多样性。区内可划分为五类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与渔业资源保护区、基干林保护带、临港工业与城镇发展区、农林渔业发展区、特殊功能区(如排污区、军事区)。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炸礁挖礁等行为使一些岸段受到不同程度破坏,乱砍滥伐造成红树林面积减少,导致珊瑚礁和红树林的护岸阻浪功能下降,部分生物栖息环境受到破坏;毁林养殖和毁林采矿使沿海基干林带破坏断带,防风固沙能力下降;部分近岸海域受到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和船舶废水的污染,海水水质下降;局部海岸地区出现盐碱化和荒漠化。

  保护和发展的方向是:建立珊瑚礁、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渔业资源保护区,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严禁炸鱼炸礁和乱砍滥伐红树林、海防林;实施“碧海行动”计划,加强滨海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滨海工业污染防治;按照“南北带动、两翼推进”的要求,大力发展港口航运业,利用生态环境优势,重点发展清洁型的优势产业,在西部工业开发区大力发展集约型、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资源加工业。

  沿海台地生态圈处在海岸生态圈与中部山地生态区之间,面积约17000平方公里,约占海南岛面积的50%。该区域以沿海平原、台地地貌为主,有少量低丘陵地貌,主要有文昌海积平原区、南渡江中下游河谷平原区、云龙——蓬莱——大路台地区、永兴——临高台地区、王五——加来海积阶地平原区、琼海——万宁沿海残丘区、儋州——昌江丘陵台地区、陵水——榆林沿海平原区等,海拔200米以下以耕地和热作园为主,海拔200米至300米范围内以森林为主。该区域人口密度较高、人类活动较为频繁,是我省产业发展的主要区域。

  主导生态功能是:农业等社会生产功能、防洪蓄水等水文调节功能。该区域划分为五个生态亚区:琼北南渡江中下游平原季雨林区、琼东平原台地季雨林区、琼东南台地热带雨林区、琼西南半干旱稀树草原区、琼西北台地季雨林区。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糖、橡胶加工等传统工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大部分城镇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影响城镇河段水质;农业面源污染成为影响地表水质的主要原因;土地沙化有加重趋势;湖泊、河道、湿地被占用导致排涝泄洪功能下降;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地力有所下降。

  保护和发展的方向是:保护天然林,大力植树造林;合理利用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和防治荒漠化;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镇生活污染;加强传统工业的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新型工业,有效控制工业污染;推行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和生态化,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合理进行区域分工,大力发展种植业、林业、服务业和其它清洁型的优势产业;推进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

  中部山地生态区主要包括中部地区海拔300米以上的山地和部分丘陵,面积约为10000平方公里,约占海南岛面积的30%,由五指山市、琼中县全部,白沙、保亭、乐东、昌江的大部分地区以及三亚、陵水、东方等市县的部分地区组成,是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和主要贫困人口集中地区,也是我省实现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地区。该区域以森林为主,是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等主要河流的发源地和主要水源涵养地,是我省的生态敏感区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属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地区之一。

  主导生态功能是:涵养水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区域开发利用必须确保这一主导功能不被削弱。该区域可划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重要水源涵养区、合理开发利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重要水源涵养区主要包括规划的尖峰岭——霸王岭、鹦哥岭——黎母山、五指山——吊罗山保护区群,重点要保护热带天然林区,对坡度大于25度的坡地进行封育。开发利用区包括白沙盆地、营根盆地、乐东盆地、保亭盆地和通什盆地内的城镇区和人工生态系统分布区。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过度采伐和毁林开垦使原始森林遭受破坏,森林质量降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调节气候和净化环境等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物种减少,有的甚至濒临灭绝,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和土壤退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城镇工业和生活污染影响水源安全。

  保护和发展的方向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热带天然林进行封山管护,对已开垦的生态敏感区域实施退耕还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工业和生活污染的治理,保障河流源头的水量和水质;调整产业结构,发挥生态优势,发展山区绿色农业、生态林业和森林生态旅游业等特色产业,根据资源条件,发展林、竹、藤制品和具有地方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业;加快城镇化步伐,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生态脆弱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行生态移民和生态扶贫。

  根据不同生态圈(区)的生态环境与资源特点和保障生态安全的需要,分区推进生态保护工作。按照各区的主导功能,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点,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环境容量和合理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保环境污染得到严格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恢复。重点保护中部热带天然林和沿海防护林两个生态保障体系,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生态区域绿化、“三边”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四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提高生态服务功能。重点是防治工业污染、控制生活污染、削减农业污染和处置医疗与危险废物,提高空气、水体环境质量,尤其要解决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突出问题,保护好饮用水源地,确保水源安全,保持一流的生活环境质量。

  1.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按照《海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通过清理整顿和新建扩建,高标准建设热带森林、红树林、珊瑚礁等自然保护区,形成由60个规范完善的陆地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组成的全省自然保护区体系,使我省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9%。以山系为框架,有计划地新建或扩大一批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尖峰岭、五指山、吊罗山、霸王岭、鹦哥岭、大田坡鹿等自然保护区,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生态廊道,将海南主要的自然保护区连片成网。开展自然保护区整顿,明确划定保护区边界和内部分区,实行规范管理,对现有的没有保护价值、不具备保护条件的小型自然保护区,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取消或改为风景名胜区。加强对西沙群岛等珊瑚礁核心区的保护管理,以三亚珊瑚礁部级自然保护区为基地,研究珊瑚礁恢复技术,促进珊瑚礁的恢复。

  加强中部部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根据中部生态功能保护区不同类型区的生态功能,制定分区保护措施,进行分类管理。对重点地区,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和封山育林,严格保护;对一般地区,加强生态建设和产业引导,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压力,逐步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改善生态环境。

  2.物种和种质资源保护。加强物种和种质资源保护。建设一批珍稀濒危物种和种质资源迁地保存与繁衍基地。加大渔政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掠夺式捕捞和养殖方式,加强对幼鱼、幼虾和海龟、玳瑁等珍稀海洋动物重点繁殖地的保护,实行伏季休渔,加强禁渔期管理。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力度,严禁非法猎杀、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乱采滥挖野生保护植物。开展生物多样性系统调查和研究,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和监测网络,重点建设尖峰岭、吊罗山和鹦哥岭3个生态监测站。

  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生态安全研究,制定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从省外地区引入外来物种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入境检疫审批和监测监管,加强对转基因生物的环境释放的监督管理,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对我省生态系统和本地物种产生不良影响。对引进外来物种、大面积单一品种造林及推广林下产业等进行跟踪监测,加强管理和监督,及时发展和研究解决有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对已造成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保证生态安全。

  3.生态公益林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的重点是中部热带天然林和沿海基干林带(含红树林)。按照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要求,明确划定生态公益林范围。对现有林相较好的热带天然林进行封山护林,对现有天然残次林、灌木林进行封山育林。到2010年,封山育林面积保持23万公顷,逐步提高天然林的郁闭度和林分质量,建成以热带雨林为主体的热带天然林体系,全省天然林覆盖率稳定在19%。将沿海基干保护林带划入生态公益林加以严格保护,禁止各类开发活动破坏基干林带,对基干林带内养殖塘(池)及其他垦植项目实施退塘还林,加快基干林恢复。

  4.生态环境建设。建设防护林工程。按照生态、经济、景观功能结合的原则,重点在海边、江河边、湖泊水库周边、城镇周边、村边、路边、田边建设防护林网,对沿海基干林带内种养占用林地实行强制退耕退塘还林。在海边推广椰树和木麻黄混交林,在江河和湖泊水库周边推广竹林,在村边推广热带经济果树林,在路边和城镇周边推广既有防护效能又有景观特色的热带树种。加强城郊环城绿化带、森林公园、风景林区建设和城市道路、河流林带林网建设,体现以乔木树种为主体的森林生态景观及防护功能,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城市生态建设新格局。

  实施重点生态区域绿化工程。加强政策引导,因地制宜,科学制订规划,对沙化土地、水土流失地、西部荒漠化土地、25度以上的山坡地等实施造林绿化和还林。

  5.生态恢复治理。治理水土流失与荒漠化。重点治理昌化江出海口荒漠化区域,治理儋州、澄迈、文昌等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区域,采用工程措施修建拦水坝淤土填沟,采用生物措施营造水土保持林,种植牧草。采用合理的种植方式,防止水土流失。改造较陡的菠萝地,25°以下垦植的山坡地要按等高线修筑梯田,采用林间间种的方式,并配套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加强矿区复垦。重点对沿海锆钛砂矿、石英砂矿、石碌铁矿、石灰岩矿等采空矿区进行生态恢复。依法强制推广滨海锆钛矿生态化开发模式,避免采矿区生态退化。

  1.工业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的重点是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加速治理现有工业污染源,严格控制新污染源。按照全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的原则,把有限的工业污染源控制在限定区域内,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限定指标内,实现全省主要工业污染物的总量控制达标。

  实行工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加快水泥、制糖(酒精)、食品加工等企业重组进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进规模化集约经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取缔、关停一批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小企业,为大工业的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加强对现有企业排污监管。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反弹,实现全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