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涂山—白乳泉景区总体规划来了!
2024-02-07 09:25

  龙子湖、涂山—白乳泉景区总体规划来了!为加强龙子湖、涂山—白乳泉两个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与利用,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禹会区人民政府分别组织编制了《龙子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涂山—白乳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两个规划成果已通过市级专家审查,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完成修改。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两个规划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反馈时,请在意见或建议上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请注明“龙子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意见建议”“涂山-白乳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本次反馈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

  邮寄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为了加强对龙子湖风景名胜区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有效指导利用和建设行为,发挥其综合功能作用,促进其可持续、科学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特编制本规划。

  龙子湖风景名胜区规划总面积为40.34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17°22′26″-117°28′11″,北纬32°50′23″-32°57′7″。

  龙子湖风景名胜区的性质:龙子湖风景名胜区是以城市为依托,汇龙湖山水田园,聚明朝历史文化,具有综合性游览科普、休闲访古、文化体验功能的城市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龙子湖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资源共有二大类,八中类,二十六小类,共53个景源,其中,按类别分,自然景源23个,人文景源30个;按级别分,一级景源1个,二级景源9个,三级景源15个,四级景源28个。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根据风景名胜区的景源价值与特色,规划将重要景点分布区域及其周围生态敏感性高的空间区域划为一级保护区,其范围包括汤和墓、鲁肃井、栖岩寺三处历史遗迹,总面积为0.29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除必需的科研、监测和防护设施外,严禁建设任何建筑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游赏和保护无关的设施;禁止安排对外交通,不得安排旅宿床位;严格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有序疏解居民点、居民人口及与风景名胜区定位不相符的建设。

  一级保护区外,有景点分布,山体、植被集中分布的区域划为二级保护区。其范围包括龙子湖大部分水面、龙子湖周边重要水系廊道、部分山体地貌较为完整且密布植被的区域(雪华山、曹山、锥子山、西芦山、东芦山的部分区域)、南湖景区与西芦山景区之间重要廊道区域,总面积为22.26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严格限制游览性交通以外的机动交通工具进入,严格限制居民点的加建和扩建,限制各类建设和人为活动,可安排直接为风景游赏服务的相关设施。

  三级保护区范围是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是风景名胜区重要的设施建设区或环境背景区,总面积为17.79平方公里。

  三级保护区内可维持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根据不同区域的主导功能合理安排旅游服务设施和相关建设,三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应控制建设功能、建设规模、建设强度、建筑高度和形式等,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龙子湖风景名胜区近期(2025年)的年游客规模约为313万人次,远期(2035年)的年游客规模约为633万人次。

  景区范围:北湖景区紧邻市区,南至龙湖大桥,北至龙湖入淮口,东至曹山路,西至环湖东路。

  景区范围:南湖景区紧邻市区,北至龙湖大桥,南至黄山大道,东至曹山路,西至环湖东路。

  景区范围:锥子山景区四周紧邻城市,北邻胜利东路,南至汪圩村,东邻李楼路,西邻京沪高铁。

  景区范围:东西芦山景区位于蚌埠城区南侧,北至山朱家,南邻孙家圩子,东至芦山村,西至前李家。

  主要景源:西芦山——梅花山、大明文化园、梅花涧等共计10个景源(景源包含东芦山区域)。

  规划在龙子湖风景名胜区及其周边范围内主要建设旅游城1处,旅游村4处,旅游点7处,服务部14处,并在旅游村入口明显位置设置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风景名胜区游览设施总用地规模为157.33公顷,远期总床位控制在4923个,其中位于风景区内2050床。

  龙子湖风景名胜区的外部交通方式主要依靠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和城市主要道路。铁路主要通过京福高铁、京沪高铁、徐蚌宁城际铁路(水蚌铁路)来输送远距离游客。汽车运输主要通过蚌淮高速、蚌五高速来输送中远距离游客,周边游客还可以通过S310、S101、S306等省级道路到达景区。龙子湖风景名胜区四周由曹山路、解放路、徐桥路、雪华山西路、李楼路等城市干道环绕,内部有胜利东路、东海大道、黄山大道三条城市干道穿越。

  规划分别在东海大道与曹山路交汇西侧、东海大道与环湖西路交口东侧、东海大道锥子山处、黄山大道龙湖明月处和南外环路与曹山路交口处共五处设置风景名胜区主要出入口。

  规划围绕南北湖、东西芦山、锥子山三处主要游览区域设置3处环形车行游览路,道路宽度7-9米。

  规划与改造游步道,景区一级游步道规划宽度3-4米;景区二级游步道规划宽度2-3米。

  风景名胜区共规划4711处停车位以满足接待需求,并设置大型集中停车场4处,中型集中停车场5处,小型停车场7处。规划设置5处游船码头,2处游乐码头,8处停靠点,分别设置于龙子湖四周各处。

  风景名胜区内规划疏解型居民点5个,控制型居民点15个,发展型居民点1个,规划风景区内居民总人口约为5170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人。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协调,严格保护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适当增加风景游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涂山—白乳泉风景名胜区地处中国南北地理分界线秦岭——淮河一线的淮河中游,东接蚌埠中心城区,西傍怀远县城,南临马城镇,北邻淮上区,与城市唇齿相依,行政区域共属蚌埠市禹会区、淮上区和怀远县。规划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61.54km2,地理坐标东经117°12′,北纬32°56′。

  涂山—白乳泉风景名胜区是以大禹文化、淮河山峡、湖泊湿地为特色,以家国情怀为主题,以风景游赏、文化揽胜、休闲游憩、水利科普、康养运动、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根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50298-2018)》实行分级控制保护,将风景区划定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一级保护区即核心景区,总面积为8.92平方公里,属于严格禁止建设范围,应保持风景区内资源价值最高的区域的真实性、完整性;一级保护区内应严禁建设与风景游赏和保护无关的设施,可建设直接为风景游赏服务的相关设施;禁止安排对外交通,严格限制机动交通进入本区,禁止建设索道。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31.80平方公里,属于严格限制建设范围,应恢复生态与景观环境,限制各类建设和人为活动,可安排直接为风景游赏服务的相关设施,为风景游赏服务的相关设施以外的其他建设应严格控制。同时,还应严格限制居民点的加建和扩建,严格限制游览性交通以外的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淮河水域除外)。

  三级保护区总面积为20.82平方公里,属于控制建设范围,可维持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根据不同区域的主导功能合理安排旅游服务设施和相关建设,区内建设应控制建设功能、建设规模、建设强度、建设高度和形式等,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涂山——白乳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构筑了“一心三带五区”的空间结构。其中:“一心”为集中展示大禹文化的大禹文化景观核心;“三带”为大禹文化游览带、淮河风情游览带、山体生态观光带;“五区”为涂山景区、黑虎山景区、蚌埠闸景区、荆山景区、天河景区五大景区。

  面积13.12平方公里,是以大禹文化、涂山氏国、淮河景观为景观特征,以大禹朝圣、文化体验、淮河观光、山岳游览、山野拾趣等为主要功能的风景游赏和休闲胜地,是大禹文化景观组成要素最集中的区域。主要景群为涂山入口景群、禹王宫景群、涂山氏国景群、小涂山景群、四门山景群。

  面积3.36平方公里,是以儒释道三教文化为景观特征,以宗教朝拜、文化体验、文化寻根、山水揽胜为主要功能的生态环境优良的三教文化圣地,是怀远的文脉之根。主要景群为白乳泉景群、卞和洞景群、启王宫景群。

  面积8.29平方公里,是以山野森林为景观特征,以健身徒步、户外拓展、山林休闲、自然教育、国防教育为主要功能的景区。包括石巷水库景群和国防教育基地景群。

  面积3.03平方公里,是以淮河湿地、水利枢纽为景观特征,以水利科普教育、湿地观光休闲为主要功能的景区。包括蚌埠闸景群。

  面积33.74平方公里,是以夏文化为主线,串接新石器时代文化、花鼓灯民俗文化、天河湿地田园风光等特色景观,以文化揽胜、文化科普、湿地观光为主要功能的景区。包括花博园景群、农耕文化景群、禹会村景群、水乡泽国景群、天河湿地景群。

  游线组织方面,结合各景区资源特色,划定五条主题游线,主要包括大禹文化游线、文化探源游线、游山玩水游线、淮河风情游线、山林乐动游线。

  总体规划针对风景区交通、游览、基础设施均提出了系统性建设要求,其中交通方面对外构建“四横五纵”的区域快速旅游交通网络,设置8个入口,其中主入口4个,次入口4个。对内构建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两种方式,道路交通划分风景区主路、风景区次路和风景区支路三级道路体系;水上交通设置2处游船码头,加强淮河两岸的水上交通联系。

  旅游服务设施方面,规划设置旅游城、旅游镇、旅游村、旅游点和服务部五级旅游服务体系,其中旅游城级服务基地2处、旅游镇级服务基地1处、旅游村级服务基地2处、旅游点级服务基地11处、服务部级服务基地12处。规划对各级别的服务基地提出了具体设施建设的要求,规划风景区内近期2025年床位数670床,远期2035年床位数1700床。

  基础设施方面,根据游客量的估算和科学预测,在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卫、综合防灾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部署和管控措施。

  发挥现状村庄的自身优势,实现景村融合发展,严格控制村庄宅基地的增长,引导二级保护区内的零星宅基地向三级保护区集中,同时鼓励利用村庄建设用地进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本次规划对村庄调控以“控制村庄总人口不增加、村庄建设规模总量不增长”为原则,将风景区内的居民点调控类型确定为控制型。

  规划兼顾土地利用现状,科学分析水文、地质、地貌和植被分布,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根据现状资源分布,合理布局风景游赏用地和游览设施用地,保护风景名胜区内林地、水域等生态用地,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建设用地规模,发展符合风景名胜区特征的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同时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进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