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大青山乡人民政府关于打击违法占地、非
2024-01-30 18:53

  武川县大青山乡人民政府关于打击违法占地、非法盗采砂石、违规偷牧放牧、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优势,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盗采砂石、违规偷牧放牧、非法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鼓励更多居民参与到我乡环境治理中来,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更好保护全乡美丽的宜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对我乡范围内违法占地、非法盗采砂石、违规偷牧放牧、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群众发现或知悉属于法律规定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盗采砂石、违规偷牧放牧、非法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或线索,可向大青山乡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

  (一)范围:大青山乡6个行政村辖区内,发生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盗采砂石、违规偷牧放牧、非法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

  (二)内容:居民在举报时,需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和相关录像、照片等证据或重要线索。

  (三)要求:举报内容和相关资料要求真实有效,对在举报中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滋扰执法工作、骗取奖金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奖励由最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举报人不包括城管、环卫工作人员。

  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严重,对第一举报人给予300—10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从处罚款中统筹安排)。

  1、提供在大青山乡辖区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未取得用地许可的违法占地行为的,经查实违法占地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给予300元奖励,大于300平方米给予500元奖励;

  2、提供在大青山乡辖区内未取得规划许可、未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或未按程序审批批准的违法建设行为的,经查实给予300元奖励。

  1、提供在大青山乡辖区内未经审批非法盗采砂石违法行为的,经查实给予1000元奖励;

  2、提供在大青山乡辖区内已经审批但超规划和审批范围盗采砂石违法行为的,经查实给予1000元奖励;

  3、提供在大青山乡辖区内非法运输、经营砂石违法行为的,并且在现场截获车辆的,经查实给予500元奖励。

  提供在大青山乡辖区20个羊单位以下20元;20-50个羊单位30元;50个以上羊单位50元。

  1、提供在大青山乡辖区内举报外来车辆随意倾倒固体废物、建筑渣土,在现场截获车辆的,经查实给予500元奖励;

  2、提供在大青山乡辖区内擅自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到非指定垃圾收集地点的,经查实给予300元奖励;

  3、提供在大青山乡辖区内运输工程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未进行苫布覆盖的,运输车辆沿途泄漏、抛撒污染道路的,经查实给予300元奖励。

  (一)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至大青山乡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取。

  (二)举报人自接到通知后,应在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

  为深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社会各界主动检举违纪违法线索,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主办单位: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 电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