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
2024-01-17 17:17

  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关于虞文啟户自建房的公告虞文啟申请办理位于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龙井路134号自建房的规划许可手续。该宗地总面积159.75平方米、建筑面积317.76平方米,四至界限为:东至J2-J3本宗地墙皮止,邻空地;南至J3-J4本宗地墙皮止,邻张孟碧户住宅;西至J4-J1本宗地墙皮止,邻龙井路;北至J1-J2本宗地墙皮止,邻吉正常户住宅。根据《中共镇雄县委办公室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妥善处理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20〕18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办理该宗地的规划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