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新区G07-B6-06、07地块规划方案出炉
2024-01-16 19:22

  山南新区G07-B6-06、07地块规划方案出炉为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有效整合城市商业资源,提升城市商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经高新区管委会申请,组织编制了《淮南高新区G07-B6-06、07地块详细规划》,为下一步土地使用和建设管理提供依据。现依法进行公示。

  规划地块位于淮南高新区淮河大道东侧、规划二十九路南侧、瓦埠湖路西侧、春申大街北侧,总用地面积约11.13公顷(约166.95亩)。

  G07-B6-06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城镇住宅用地(0901+0701,兼容城镇住宅用地比例≤15%、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5%),用地面积约8.46公顷(约126.90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7%,建筑高度≤80米。

  G07-B6-07地块:用地性质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用地面积约2.67公顷(约40.05亩),容积率≤0.05,绿地率≥40%。

  街区控制指标:用地面积约11.13公顷(约166.95亩),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80米。

  G07-B6-06地块内建筑退让瓦埠湖路红线米;退让规划二十九路红线米;退让南侧、西侧用地界限不小于10米。

  规划中未列出的高层建筑、日照、消防等退让应满足《淮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其它相关规范要求。

  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距道路交叉口红线米控制。且出入口不得设置在道路展宽段。

  商业部分:机动车按1.1泊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应按不小于35%建设充电设施。非机动车按7.0泊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设置部分充电设施。

  居住部分:机动车按1.2泊位/户设置,应按不小于30%建设充电设施,其余应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按1.0泊位/户设置,并按不小于50%设置充电设施,其余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配套商业按1.1泊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

  G07-B6-07地块配建的停车位参与G07-B6-06地块配建的停车位平衡计算。G07-B6-07地块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数不大于12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大于1500辆。

  G07-B6-06地块主要配套设施为物业管理用房(25万㎡以下不少于3‰)、配电房及公厕。

  地块幼儿园入学由周边居住小区解决,中小学入学由春分中学(在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占地面积约58300㎡,小学部36班,初中部15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