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韩江”一江两岸“整体空间结构规划
2023-12-29 13:39

  关于《潮州韩江”一江两岸“整体空间结构规划研究与概念性城市设计项目》草案的 公告人民为本:统筹滨水和腹地一体发展,在沿岸节点打造亲水性、大众化的城市客厅和景观标志。

  魅力韩江:营造独特的城市风貌与景观环境,形成尺度宜人、亲切和谐的人文城区。

  活力创生——以公共资源的配置为抓手,调整城市功能布局;建立滨江公共服务功能体系,为人民提供多元公共服务。

  滨江贯通——建立滨水骑行道、跑步道、慢步道三道网络,以连续性、可达性和舒适性为目标,提升滨江游憩体验。

  土地利用功能调整:结合东岸深化工作,调整东岸土地利用情况;结合调研和实际情况,保留风貌较好的老村落、新村居;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开发边界、土地规划,调整松林片区用地;综合考虑布局区域生态,增加城市公共绿地。(详见附图2)

  规划布局以人为本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体系,形成“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社区生活圈。(详见附图4)

  道路系统优化:优化干路网结构,降级滨江道路等级;降级贯通意溪古镇、北关等保留村落内的道路等级,保留内部道路格局,道路等级以街坊路为主;增加支路网密度,强化慢行友好度;增加各片区到达滨江地带的垂江支路。(详见附图5)

  规划因保护需要进一步叠加高度管理要求的重点地区。包括潮州古城及其周边地块、意溪古镇及其周边地块、笔架山前片区、北溪两岸地块。

  规划因控制沿江空间形态,划定高度梯度变化区,梯度变化区内建筑高度从腹地向水岸下降。其中,古城周边200米范围内控高24米,环古城、环意溪古镇以及重点地区的滨江,其第一界面的建筑控高15米。

  规划形成滨江低内陆高;古城古镇低,周边逐渐升高;整体平缓舒展、公共中心错落有致的城市高度秩序。

  设定地块基准建筑高度,平衡影响控制因素,综合得到优化后的城市高度形态关系,细化形成城市层面的高度形态布局。

  规划对标识建筑高度进行单独控制。布局6处标识建筑群。其中,东岸最高建筑位居半岛片区,西岸最高建筑位居枫春路。(详见附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