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12-29 02:32

  通知公告根据《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改任务是:整改措施清单(序号责令兰洋镇加老村建筑用石料矿(儋州恒顺达建材有限公司)完成高陡边坡、岩石裸露整改,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相关科室针对问题开展巡查工作。对督察组指出的责令兰洋镇加老村建筑用石料矿(儋州恒顺达建材有限公司)完成高陡边坡、岩石裸露整改,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问题。我局相关科室针对问题开展巡查工作,于2023年8月29日对该矿山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高陡边坡削坡、复绿工作。该矿山已完成高陡修坡复绿及岩石裸露复绿工作,已完成整改。

  现将《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119)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落实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11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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